物管会如何运行?朝阳东湖街道出台北京首个议事规则
2020-06-05 13:39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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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获悉,朝阳区东湖街道慧谷金色家园二期、南湖中园一区、南湖东园一区三个社区正式完成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建备案,议事规则也同步生效。这也是本市首个从街道层面出台的物业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昨天中午12点,在决议上盖下第一个印章后,慧谷金色家园二期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史国艳明白,身上的担子要重了。“有了公章,就相当于有了正式身份,物业管理委员会就该转起来了。”
慧谷金色家园二期是建于1999年的商品房小区,一度也曾为了炒掉物业公司而成立过业主委员会,可在运行中却由于这样那样的矛盾,用物业管理委员会委员、业主代表于龙的话说,无疾而终、伤痕累累。“听说街道和社区要牵头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我感觉又有了希望,便主动报了名。”
作为主任的史国艳和作为委员的于龙,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一份慧谷金色家园二期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将规矩和方圆写得清楚明白。议事规则中就写到,物业管理委员会需组织业主大会履行制定或者修改管理规约、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决定共有部分的经营方式等十项职能。同时,7名委员不能实施阻挠、妨碍业主大会行使职权或者不执行业主大会决定;擅自使用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印章;泄露业主信息等九项行为。
东湖街道城管办主任李士博介绍,街道邀请专业人士指导,起草了议事规则范本,并分为有业主大会小区版本和无业主大会小区版本。“在备案之前,我们要求每个社区都结合自身情况和范本,起草一份社区议事规则,并进行公示。”记者注意到,示范文本分为七大部分,对于物管会的设置及分工、委员的增补及调整、任期及备案、职责等都给出了详细的规定。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赵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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