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在《寻欢作乐》中重绘女神 该情感自传系其最为得意喜爱之作
传记作家特德·摩根用十三个不同的标签总结毛姆的一生,他是医学生,是小说家、戏剧家,是间谍,是和别人的妻子私通的丈夫,是社会名流亦是巴黎浪子,又或许他只是个孤僻的孩子。作家自身的复杂性往往造就了其笔下作品的无边张力,我们也不得不作猜想,也许和五年的从医生涯有关,毛姆对故事的刻画、对故事中人们生存状态的描摹是如此精准和深刻,仿佛一把手术刀,不断剖出生活的无数截面。
作者:茆诗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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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言自己处在二流作家最前列的毛姆似乎并未将二十世纪西方文学所执着探索的先锋艺术观念作为创作的前提或者目的,当一些与他同处一个时代的作家们正忙于构建更抽象、更复杂的语汇和创作逻辑时,毛姆只是告诉读者,有人执迷于地上的六便士,也有人仰慕月亮,有些人的一生是为了跨越刀锋,也有些人愿意及时行乐,痛快享乐,因为百年以后,你我无有不同。
毛姆是观察者,他写那些老于世故的人,也写那些甘心与生活作困兽之斗的人,他把经过处理和装扮的原型和素材变成故事,然后着迷的是那些抛弃世界,和他一样孤僻的孩子。
1930年,毛姆开始在《时尚芭莎》连载自己的长篇小说《寻欢作乐》,好友休·沃尔玻尔因为故事中那个庸俗的流行作家阿尔罗伊·基尔与自己太过相像而感到惊恐和气愤,毛姆于是向他解释基尔身上糅杂的是许多人的特质,而更大的那部分则源于毛姆自己。但1961年沃尔玻尔去世后,毛姆给另一位朋友写信,信中他却如此说道:“休真是个可笑的家伙,我写《寻欢作乐》的时候当然想到他了。”
《寻欢作乐》是毛姆本人最为得意和喜爱的作品,同样亦是其独一无二的情感自传。小说中的海滨小镇布莱克斯特博像一幅塞缪尔·斯科特的风景画,安详、纯洁、亲切,而在叙事者阿申登的记忆里,四十年前的人们都“生活在一个尊严的假面具后面”,十五岁的阿申登也同样遵守着他那个阶级的传统。
然而作家德里菲尔德和妻子罗茜的举止和生活方式是与其他人大相径庭的,他们讲述逃亡后的海上生活,把做酒店侍者当作愉快的经验,装出富人的做派并且瞒过了小镇的所有人,又最终计划了一个欠债逃离的夜晚。阿申登了解德里菲尔德的过去,所以当罗伊找到他,谄媚地想要为德里菲尔德著书立传的时候,阿申登说:“我还是认为他的小说很枯燥。”
多年后,阿申登再次造访已经跻身名流却垂垂老矣的德里菲尔德的家,到来的贵族们热烈地谈论着伦敦剧院、皇家艺术学会、水彩画展,而阿申登不知道,眼前的一切是否真正使德里菲尔德感到乐趣,“还是在他那亲切温雅的举止背后隐藏着令他极其憎恶的厌烦”。
但小说的中心人物,乃是德里菲尔德的妻子罗茜,阿申登以爱慕者的身份追忆了这个美丽女人的一生。罗茜的原型是毛姆年轻时的恋人,她性感美丽,风流迷人,俩人的感情维持了整整八年,毛姆曾向她求过婚,但是被拒绝了。在回忆录里,毛姆夸张地说:“我所有的朋友都和她上过床……这让她听起来像个荡妇,但是她不是,她身上没有邪恶的品质……她不淫荡,她天性如此。”在《寻欢作乐》序言中,毛姆说:“我喜欢《寻欢作乐》,因为那个脸上挂着明媚可爱的微笑的女人为我再次生活在这本书的字里行间,她就是罗茜·德里菲尔德的原型。”
在小说中,阿申登曾说罗茜像普赛克。普赛克是罗马神话中的灵魂女神,原是罗马国王的小女儿,她外表和心灵的绝对美丽让维纳斯妒火中烧。维纳斯想要把普赛克嫁给最丑陋的野兽,但维纳斯之子丘比特却义无反顾地爱上了她。《寻欢作乐》中的罗茜纯真、狡黠,她永远善于爱人,永远天真无邪地把自己投入每一个情人的怀抱,仿佛是在完成自然的使命。抛去外在的不羁与放荡,罗茜在小说中所呈现和留下的,确实有如这灵魂女神一般的神性。
故事中的画家希利尔为罗茜完成了一幅画像,阿申登凝视罗茜,再去凝视那幅画像,觉得有人轻轻地往自己的心上插进一把尖刀,虽痛苦却奇怪地舒适,而这大概便是罗茜这样的唯情主义的化身所能给自己的每一任情人带去的最浪漫的迷惘。
罗伊一度想要在传记中用最含蓄和巧妙的手法来处理德里菲尔德人生中有罗茜出现的那一部分,却又完全无法回避罗茜对于德里菲尔德创作和生活的莫大影响,他所有最杰出的作品都是在和罗茜一起生活的时期写就的;而当阿申登因为罗茜与别的男人的关系感到气愤时,罗茜用双臂搂住他的头颈,然后把双唇压在他的唇上,告诉他:“我就是这样的人,你不要苛求,知道吗?”
是的,罗茜就是这样的人,她是林中空地上的一个池塘,清澈而深奥。毛姆在《寻欢作乐》中用交错的回忆与现实回顾故园和故人,告诉所有人我们不需要别人来指手画脚地告诉我们应当如何看待艺术、生活、宇宙,而更浪漫的是,他重新完成了那幅普赛克的画像,让那个始终爱着爱情的女人再次生活在这本书的字里行间。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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