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诡笔记:道光二十四年的一次“鬼碰瓷”
春光明媚的好天气,谁都不愿意“家里蹲”,开上车到郊外乃至更远的景区走一走,鸟语花香,赏心悦目,实在是一大乐事。只是得提醒您小心:开车慢一点儿,当心遇上碰瓷的。
作者:呼延云
这不,最近微博上就有一段视频,转赞人数超过4万:有位网友爆料,他在上海一处路段行驶时,疑似遭遇机动车和自行车合伙碰瓷的“新招式”,行车记录仪拍摄到的影像显示:前方的车始终向左靠近中心线低速行驶,和右侧一辆自行车平行前行,车的右侧留出很大空间,诱使后车借用非机动车车道超车,而如果后车一旦超车,骑车男就将摔倒制造伤人事故假象……连“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的官微都转发了,提示大伙儿提高警惕,也有网友开玩笑,这合伙碰瓷中的那位骑车人,有这腿劲儿报名参加自行车公路赛好不好。
碰瓷这事儿,据说始自清末。清王朝衰落之后,一些肩不能挑、水不能提的八旗子弟,除了变卖祖产,没有别的事由可做,市面上便出现大量的瓷器、玉器等古董,但真正有价值的古玩毕竟数量有限,便专有一种无赖,捧着并不值钱的赝品,专找人多的地方转来转去,故意与人发生碰撞或摩擦,把东西摔落在地上,向对方讹钱。齐如山在《北平土话》一书中说得最是分明:“碰词(瓷)的,此亦闲子之一种。每每持一物在庙会游人拥挤之处行走,遇机会则佯与人相撞,将物坠地,便行讹诈。遇强硬人,则软磨哀告;遇柔软者,则强赖,总以得钱为止。此即名曰‘碰词的’。因相碰之后,便可借词也,或书‘碰磁的’。”
相比读者所听说过的碰瓷,不外乎这两种,一种是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一种是故意碰撞摔坏财物,目的都是“私了”,索要一笔不菲的赔偿金,但有一种碰瓷儿,您肯定是闻所未闻,那就是“鬼碰瓷”。
壹 “踩死女鬼”惹祸殃
《池上草堂笔记》,作者梁恭辰,清末著名的文学家,他在此书中记录过一则奇闻轶事。
杭州有个姓孙的人,跟妻子感情甚好,谁知上苍不眷,非要把人世间一切完美的事情撕碎成两半,孙某的妻子忽染急病,虽然延请了杭城的多位名医施治,最终却医药罔效,一瞑不视。
孙某内心非常痛苦,很长一段时间郁郁寡欢,愁眉不展,朋友们看了难过,便不时拉他出来聚会,他也就借酒消愁。
道光二十四年的夏天,孙某又赴友人家小酌,散时已经夜半,他“手执火枝独行”,快到家的时候,突然脚下袭来一阵阴风,吹得他打了个寒战,便觉得头重脚轻,意识上也昏昏沉沉,陷入了某种半梦半醒的状态。回到家以后,家人见他神情呆滞、魂不守舍的样子,便问他出了什么事,他却一言不发,书中所执的火枝烧得只剩下数寸了。此时孙某身上穿着两件单衫,手缩在袖口里面,仿佛是要把剩余的火枝藏进袖子里面,一副非常怕冷的样子……在家人的一再追问下,他突然开口说话了,发出的竟是女人的声音:“我母女二人同行,见你从对面走了过来,赶紧避让,谁知你不但不肯礼让,反而撞倒我的女儿,从她身上走了过去,将她活活踩死,今天非要你抵命不可!”
家人一听,知道这是所谓的“鬼上身”,立刻正言责之道:“阴阳两隔,你们是鬼,可以看见人,但人却不能看到你们,根本就是无心之过,何况你说踩死了你的女儿就踩死了吗?本身就是鬼,哪里还有什么死不死的,分明是借机敲诈勒索!”那附身之鬼借着孙某的口大吵大闹:“我只知道一命还一命,不知道你说的这些道理!”然后孙某“即时栽倒,口沫流出,不省人事”!
正在一片慌乱之时,孙某突然又站了起来,这一回,口中发出的却是亡妻的声音:“你们不要担心,我听说丈夫被鬼讹诈了,特来解纷!”乃是“孙某亡妻之魂附于孙某之体”,然后厉声叱道:“阴阳一理,向来是不知者不罪,你的女儿不过是受伤,并没有死,想趁机讹些酒食银钱罢了,这都可以商量,但你要是想谋害我丈夫的性命,看我到城隍庙找城隍喊告,非治你个讹诈之罪不可!”说完便吩咐孙某的家人把事情的原委写在一张黄纸上,到城隍庙中焚化,这一下,原来附身孙某的女鬼顿时气沮,苦苦哀求她不要这样,希望息事宁人,绝不再骚扰孙某。孙某亡妻之魂让家人给这女鬼“焚纸锭三千,并备羹饭送出大门”。
孙某很快就苏醒过来,问围在身边的家人,到底出了什么事,他的记忆只到自己打了个寒战为止,往后一概不知。接下来他大病了一个月才痊愈,家人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他,他才知道自己遭鬼讹诈,为妻所救,不禁伤感不已,“此事孙某每逢人历历言之,闻之使人伉俪之情油然而生。”
贰 借尸碰瓷很奇葩
现代科学研究表明,那些所谓的“鬼上身”事件多半只是癔症的发作,由过度紧张的情绪所诱发,而围观者往往又在转述时夸张了某些细节,比如患者突然开口用另一个声音或者语态说话,其实跟普通人学亲朋好友说话的口吻并没有什么区别,但在诡异的氛围下,周围人往往会坚定地认为那是某个死者的真实现身——从孙某思念亡妻的程度和状态来看,完全符合上述的种种情况,换言之,孙某只是因极端情绪的失控而自导自演了一出“鬼碰瓷”而已。
“鬼碰瓷”是假的,但康熙年间还真有过一起“借尸碰瓷”的奇事。
清代学者徐岳在《见闻录》中记载,他于康熙二十四年到江右之地旅行,听说过这样一件事,只能用“甚奸”二字来形容:
南昌有个有钱的财主王生,到集市上去购买何首乌,有个乡人坐地起价,大高其值,导致王生与之发生了争执,刚开始还只是拌嘴,不知道怎么就动起手来,殴打中,王生将乡人一拳打倒在地,乡人的后脑正好撞到台阶上,登时就昏死过去,好在王生略通医术,一番急救,那乡人总算苏醒了过来。王生连连向他赔不是,请他喝酒,并赠送用葛纤维编织的夏布一匹,那乡人知道自己也不完全占理,既然王生已经道歉并做出赔偿,便就此作罢。
乡人返家途中,当晚在一个小旅店歇脚,店主人见他晕晕乎乎的模样,还不停地揉着后脑勺,便问他出了什么事,乡人把今天在集市上与王生发生争执的事情讲了一遍,还开玩笑道:“今天要是一跌不起,现在就做了台阶上的鬼了。”恰好店主人的侄子刚死,便以裹尸之用为借口,从乡人那里买下了那匹夏布。
乡人前脚刚走,店老板后脚就用车拉着侄子的尸体跑到王生家的家门口,号啕大哭道:“昨天在集市上卖何首乌的就是我的侄子啊,被你殴打所伤,当时就昏死过去,虽然被你救醒,但回到家以后还是气绝身亡,现在你跟我一起见官去,非要你抵命不可。”
王生一家吓得魂飞魄散,一看那裹尸之布,果然是昨天自己赠给乡人的,便对店主人所言深信不疑,愿意出一大笔“丧葬费”私了。店主人借机漫天要价,拿了钱得意洋洋地回旅店去了。
谁知王生家有个仆人,一向对主人有所不满,趁机“挟怨诉于县”,斗殴出了人命,既然有人举告,岂容私了?公差上门将王生锁拿,先关进牢中,等待进一步发落。
正在王生的家人大撒钱财,打通衙门“关节”的时候,一个突然出现的人让他们吓得目瞪口呆,“争诧为鬼”——正是那个乡人。原来那个乡人回家之后,越想越觉得当日自己跟王生漫天要价,还动了拳头,导致意外发生,而王生不但及时救了自己,并赠送了葛布,实在是个厚道人,所以上门来感谢。当他得知王生因为自己的“死亡”而被系监牢,立刻跟着王生家人到了县衙,把情况讲述清楚,县令当即“捕店主人,置之法,追其赃”。
叁 上海碰瓷叫“硬诈”
由此可见,碰瓷未必是清末才有,一路“追溯”恐怕古已有之,只是在清末格外猖獗而已,不仅北京,上海也一样,只是上海的“碰瓷”别有其名而已——叫作做“硬诈”。徐珂编撰的《清稗类钞》中,对此有非常详细的记载,“上海之流氓,即地棍也。其人大抵各戴其魁,横行于市,互相团结,脉络贯通,至少可有八千余人。平日皆无职业,专事游荡,设穽陷人。”
地棍分成好几种,一种叫“拆梢”,“盖以非法之举动,恐吓之手段,借端敲诈勒索财物之谓也”,说白了就是我们现在常说的“敲竹杠”,不过这拆梢属于技术含量比较高的,总要寻到人的短处,细细核实,掌握证据,然后才下手讹诈,“必有线索可寻,罅隙可乘,非贸贸然为之也”,而“碰瓷”则属于“硬诈”,“兔起鹘落,猝不及防”,被敲诈者往往感到祸从天降而莫名其妙。
浦东有位姓李的,家境尚算小康,有一天到城里办事,“行闹市中”,几个“硬诈”的见他模样忠厚老实,为首者便故意与他相撞,然后拉住他,脱下自己的鞋袜叫嚷起来:“你为什么踩坏我的鞋子,弄脏了我的袜子?”李某不服气,与他讲道理,群氓便围拢上,不停地咒骂和推搡,为首者趁乱撕裂了自己的衣服,大喊大叫:“你弄坏了我的鞋袜,如今还动手打人,撕坏了我的衣服,大家可都看见了,打官司时可要给我作证!”然后揪着李某的辫子,要把他送到巡捕房。李某没见过多少世面,登时慌了手脚,而这时又有事先早已安排好的“调停人”站出来,对李某连吓带哄的,“劝其出资赔偿,且叩头而后已”,最终只能以李某屈服而告终。
这些硬诈者“所以横行无忌者”,是有“猫腻”的,因为他们跟巡捕房的巡警、包探早已串通一气,所以就算是发生这样的事情时,就有公差在旁边,明明知道这是碰瓷,“亦皆佯作不见,而相喻于无言”。当然,这种“行政不作为”必然存在着利益交换:“盖必于事后提钱若干以馈之”,这样的公差被称之为“劈霸”——劈霸就是分赃的意思。因此,徐珂在文末不由得发出了这样的感叹:“若辈恃此无恐,遂得肆其硬诈之技焉”。。”
由此想到近年来发生在个别旅游景点的碰瓷事件,往往碰瓷者的后面,都有当地旅游主管部门为其“撑腰”,至于这是为什么,大约是古今同理,不言自明。《池上草堂笔记》中写孙某之妻的亡灵面对碰瓷鬼毫无畏惧,根本原因是还有城隍庙可以说理,倘若那城隍每次都跟碰瓷鬼“劈霸”,恐怕孙某之妻的亡灵也只有忍气吞声,不敢冒头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