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新变化:被撞伤能赔营养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了
2020-08-06 13:49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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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岁的李大妈买菜路上,被一辆闯红灯的小轿车撞倒腿部骨折。出院后,李大妈将负全责的车主诉至法院,此时,她可以提出哪些索赔请求呢?
除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民法典还增加了营养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两个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李大妈只要提供相关证据,她的这些合理主张均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相较于现行的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民法典增加了营养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两个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记者发现,这里的“增加”是相对于侵权责任法而言的,实际上,2004年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就已经将营养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列入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民法典吸收这一司法解释,并上升到了法律层面。
不过,受害人对于营养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的主张,必须在合理范围内。以上述李大妈的诉讼为例,经司法鉴定,李大妈构成十级伤残,认定营养期60日。按照每日50元标准,李大妈主张营养费3000元就是合理的,超出部分法院可能就不会支持。
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颁行。房山法院法官助理韩江雪认为,关于营养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的给付标准,还需参照相应的司法解释、立足当地经济水平以及医疗机构的意见,根据案件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审慎予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