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西子湖畔北山街84号院:见证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起草过程
在杭州西子湖畔的北山街84号院内,伫立着一座青灰色二层小楼,这就是“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展馆内的墙上,镌刻着毛主席赴杭途中所说的一句话:“治国,须有一部大法。我们这次去杭州,就是为了能集中精力做好这件立国安邦的大事。”六十多年前,这里见证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的起草过程。
▲首都人民学习宪法,北京第一机床厂全体职工认真进行学习和讨论宪法草案,这是下班后职工们细心聆听宣传员报告宪法草案的情况。冯文冈 摄
西子湖畔的起草小组
1953年12月27日,毛泽东主席率领宪法起草小组到达杭州,住在刘庄,每天到北山街84号大院进行宪法起草工作。随行一起的,还有当时公安部部长罗瑞卿,中央办公厅主任杨尚昆,秘书陈伯达、胡乔木、田家英等人。就是在北山街84号大院,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草案初现雏形。1954年1月,毛泽东向北京写了一封电报,通报了起草宪法的工作计划,并要求中央委员参阅各国宪法。如今,陈列馆内复原了当年起草宪法的办公情形——一摞摞各国宪法文本、资料摆满了桌子。
在杭州期间,还由董必武、彭真、张际春等组成研究小组,聘请法学家周鲠生、钱端升为法律顾问,叶圣陶、吕叔湘为语文顾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已故教授蒋碧昆曾在宪法起草委员会办公室的秘书组工作,据他后来回忆,在宪法起草的过程中,起草小组办公室主任田家英向他们转达了毛主席对于宪法文风的要求:能听的人听的懂,能看的人看的懂。让老百姓都能理解宪法。
2月17日,初稿形成后,起草小组派人送到北京。在杭州,起草小组对草案反复修改;在北京,中央有关人员一次次地讨论。北京方面讨论一次,就会把意见发到杭州修改,杭州方面再将修改稿传回北京。随后,23日修改出了二读稿,25日修改出了三读稿。2月28日、3月1日,中央讨论并基本通过了宪法草案初稿三读稿。3月12日、13日、15日,中央政治局连续召开扩大会议,对“四读稿”进行讨论修改,基本上完成了对于宪法草案的草拟工作。
3月14日,毛泽东主席离开杭州回到北京,两个多月的时间,宪法起草小组圆满完成了五四宪法草案的起草工作,并在3月23日将宪法草案初稿提交宪法起草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进行讨论,会上毛主席说:“这个初稿可以小修改,可以大修改,也可以推翻另拟初稿。”为了在内容、程序与技术上赋予“五四宪法”更完美的民主制度与精神,宪法起草委员会的讨论深入到一字一句。在宪法起草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就发生了对“公民”和“住宅”概念的争论:何为“公民”?李维汉认为,宪法中的公民包括全体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在内;刘少奇认为,这里的“公民”包括过去的所谓“人民”和“国民”在内,地主阶级分子也是公民,不过是剥夺了政治权利的公民。何为“住宅”?田家英认为“住宅”包括租给别人的;刘少奇认为写法上好像自己不住的不包括在内;李维汉认为这里的“住宅”可改为“房屋”……
1.5亿人讨论宪法草案
“五四宪法”最大的特征就是全民参与。宪法起草委员会举行了七次正式会议讨论后,全国政协组织其他机关8000余人参加讨论,提供意见达到近6000条。宪法草案公布后,更大规模的全民讨论紧锣密鼓地开始了。参与过“五四宪法”起草工作的人民大学教师董成美后来在文章中写道:“全民讨论进行了近三个月,参加讨论的有1亿五千多万人(当时全国人口只有五亿人,毛泽东在当时说,能动员那么多人来参加讨论,真不容易)。按各省、市报来,宪法起草委员会统计的绝对数字是152387987人,还不包括全国各省、市、县部分人大596万多名代表的讨论。提出经过宪法起草委员会整理的意见共138万条,宪法起草委员会办公室将这些意见编辑成25大本。”当时,蒋碧昆的主要工作是把来自全国各地的意见进行汇总整理,大至大政方针,小至标点符号,均要予以记录。
已故宪法学家许崇德生前曾回忆,宪法草案公布的时候正好是6月,全国很多地方发生洪灾,有的地方党委就组织群众在防洪大堤上开小组会讨论。“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收藏的照片,也记录了全国人民在田间地头、学校讨论宪法草案的情形。
在近三个月的全民讨论中,不少地方成立了宪法草案讨论委员会,培养报告员、宣传员,有组织地进行宪法草案的讨论和宣传工作。据统计,许多地区听报告和参加讨论的人数都达到当地成年人口的70%以上,有些城市和个别专区甚至达到90%以上。
根据意见,宪法起草委员会再次对草案进行了修改。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召开。9月20日下午,全体会议1197票一致通过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场的掌声持续了长达五分钟!
全面依法治国写新篇章
“60年来,新中国的宪政建设曲折前进。客观评价‘五四宪法’的历史地位,认真总结‘五四宪法’遭遇的‘不宣而废’的历史命运,对我们坚持社会主义宪法的基本原则,完善宪法监督机制,具有警示与启迪的意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大元如此评价“五四宪法”。
70年的共和国史里,法治建设曾取得辉煌成就,也曾遭受挫折,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逐步确立依法治国方略,新时期法治建设走上快轨。从党的十五大开始,依法治国成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载入宪法;党的十六大提出让“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部署。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如今,12月4日被确立为国家宪法日,北山街84号院内的宪法宣誓墙,迎来过数以千计的宪法宣誓者。宪法精神穿越悠长的岁月,逐渐成为不朽的信仰;从加强法制到依法治国再到全面依法治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正在书写着新篇章。 本报记者 徐慧瑶
专家点评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名誉主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姜明安
共和国70年,依法治国走过了虽曲折、艰辛,但壮丽、辉煌的历程,积累了中国特色法治的极其宝贵的经验:
其一,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其二,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其三,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其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执政党依法执政,坚持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其五,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其六,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
其七,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平衡;
其八,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