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首例公益诉讼结案,雷沃重工停产停售召回问题车
历时3年,中消协诉雷沃重工案昨日终于公布结果,双方达成民事调解,雷沃重工同意中消协全部6项诉求,保证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正三轮摩托车产品,不再恢复生产销售;同时在六个月内采取召回、修理、更换、退货等方式消除相关车辆安全风险,承担因此支出的全部费用以及消费者的必要费用。
据悉,该案是中消协提起的首个公益诉讼案件,也是全国首例以调解结案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15年12月,中消协接到投诉函,反映山东福田雷沃国际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福田五星牌”正三轮摩托车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侵害消费者利益。2016年7月1日,中消协就雷沃重工等四被告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正三轮摩托车案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据悉,根据雷沃重工自查,共查出生产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车型车辆31085台,其中已经售出26959台;查出生产公告撤销车型车辆909台,其中已经销售870台。其间,雷沃重工先后向法庭提交243份共计2780页的证据用以反驳中消协诉讼请求。中消协先后五次向法院提交证据55份计741页。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先后进行了证人质证、两次证据质证,专家辅助人出庭接受问询,就涉案核心问题进行了多轮辩论。案件持续过程中,雷沃重工多次要求调解。之后,在被告同意满足中消协全部诉讼请求的基础上,当事各方于2019年4月26日达成初步调解协议。
雷沃重工保证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相关违规产品,并不再恢复生产和销售;承诺自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采取召回、修理、更换、退货等方式消除其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的相关车辆的安全风险,并承担因此支出的全部费用以及消费者的必要费用。相关专家表示,该案最大程度保护了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督促企业依法合规从事生产经营,同时助力规范和治理行业突出问题,有利于提高消费者安全消费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