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发布“五一”“端午”消费提示:这些情况要特别留心
又到草长莺飞时,伴随着五一、端午等小长假的来临,又将迎来一轮消费高峰。今天(4月26日)上午,中消协发布“五一”“端午”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预订行程,确认为要;购物消费,明辨买赠。此外,针对随团赴澳旅游的内地消费者,中消协和澳门消费者委员会提示:“彩金”不是足金首饰;慎防打着文化交流幌子的“零付费购物团”。
谨慎“尝鲜” 明辨买赠
中消协表示,今年“五一”假期较以往增加一天,通过网络信息化手段或者第三方服务平台,预订出行行程和食宿场所,已经是很多消费者习以为常的旅行方式。为确保出行顺畅,消费者在预订后应及时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与服务平台或最终服务场所就时间、地点、金额、条件等再进行最终确认,以免耽误旅行。
春夏季节是各类时令蔬菜、水果大量上市的季节,在饮食方面,一要注意食品卫生,选择正规餐厅就餐,确保卫生条件和加工安全,生冷食品谨慎食用。二是谨慎“尝鲜”,对于新鲜的嫩芽、鲜蔬类食品,应注意加工和使用安全,避免出现过量食用产生的“毒、害、副”作用。三是切忌为“贪嘴”而随意采摘嫩芽、花蕾,确保自身舌尖上的安全。四是选购粽子等节日食品应注意去正规门店,对于网络上的所谓网红食品、“纯手工”食品等宣传噱头,要注意甄别,远离来路不明的食品。
每逢节假日都是商家打折促销的时节,消费者在购买相关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注意:按需购买,不因打折优惠而随意下单;读懂、看清商家打折、买赠等促销活动规则,注意保留相关凭证;理性选择折扣商品和赠品,确保对折扣商品掌握更多更全面的信息;谨慎选择预付式消费类产品。
中消协提醒说,消费者应注意保留购物发票、小票等有效购物凭证,对购买大宗商品前签署的合同、订单等交易合同类凭证,应妥善保管,看清商家提供的格式合同相关要点内容,避免误签不平等格式合同引发自身权益受损问题,对各种收费项目应当了解清楚,尽量采取纸质确认的方式。
慎防低价旅行团可能是“购物团”
针对随团赴澳旅游的内地消费者,中消协和澳门消费者委员会提示消费者:随团旅游,参加正规旅行社。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应参加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旅行社组织的旅行团,慎防低价的旅行团可能是一些 “购物团”。 在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需看清合同中是否列出交通安排、入住酒店(名称或星级)、旅游景点和有无购物安排等,并要求提供澳门地接旅行社的名称。出行前消费者也要购买旅游保险。抵澳后,尽快核实地接旅行社是否为原旅行团所安排,地接导游是否佩戴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旅游局发出的导游工作证,并注意入住的酒店是否合法经营(可登入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旅游局网站查实)。
(个案实录) 打着文化交流幌子的“零付费购物团”
丁老先生夫妇俩向澳门消委会投诉,月前跟随一个打着文化交流旗号的组委会来澳,被迫购买了一套“彩金”商品。原来,丁老先生夫妇俩爱好表演,被一个标榜所谓“中老年群众文化艺术交流中心”看中,没多久就跟随这个“中心”成立的节目组委会赴澳表演、交流。
谁知整团人一抵达澳门后,不但没有交流活动,一整天还被地陪安排去购物,在金铺一待就数小时。“店內出售的意大利彩金金饰很保值啊!日后不爱的话,在内地任何一间分店都可以市价购回消费者的货品……”丁老先生夫妇俩在金铺店员花言巧语下终于中招,而金铺给消费者的只是一张类似复印件的发票。
回家之后,丁老先生尽快到那间店的“内地分店”退回彩金金饰,结果不仅退货不成,还被告知“彩金”是不会按市价回购的、金铺一般都不会回购“彩金”商品。丁老先生认为消费权益受损,但由于商品及单据上均注明这套金饰的黄金含量是千份之585,按该商品的黄金纯度(含量)标准称之为14开(K)首饰,不能称为足金首饰,消费者持购物凭证追讨难度颇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