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防台风形势严峻,防汛行政责任人失职渎职将被追责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近日印发《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 今天(6月3日)下午,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就《通报》印发的背景、今年防汛抗旱防台风形势、行政责任人职责和法律责任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资料图 孙毅 摄
日前,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通报全国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大江大河、大型及防洪重点中型水库、主要蓄滞洪区、重点防洪城市、南水北调东线及中线工程沿线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沿海地区防台风行政责任人名单,具体见应急管理部网站。
2019年的防汛抗旱防台风形势如何?
相关负责人介绍,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近年来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明显增多,我国水旱灾害反常性、不可预见性凸显,常常多灾并发、重灾频发。
据预测,今年汛期我国气候状况总体偏差,降水呈“南多北少”分布。主汛期长江中下游、珠江和太湖流域可能出现较重汛情,西北地区东部等地可能出现阶段性干旱,登陆我国的台风强度可能偏强,防汛抗旱防台风形势复杂严峻,切不可掉以轻心。
为什么要实行防汛抗旱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呢?
相关负责人称,实行防汛抗旱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是因为我国水旱灾害频繁,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巨大。
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可以充分发挥我国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可以更好地调动各种社会资源合力抗灾,最大限度减轻灾害影响和损失。
另外,向社会通报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目的是为了加强社会监督,增强各级政府行政责任人防汛抗旱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行政首长防汛抗旱的职责是什么呢?
相关负责人称,目前行政首长防汛抗旱的职责主要包括:防汛抗旱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防汛抗旱工程和非工程体系建设、防汛抗旱方案预案制订和实施、防汛抗旱队伍能力建设、防汛抗旱工作部署、灾后救助和恢复重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执纪要求等方面。
防汛工作中出现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如何追责问责呢?
相关负责人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有关规定,有拒不执行经批准的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或者拒不执行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的防汛调度方案或者防汛抢险指令等六种行为之一者,视情节和危害后果,将予以不同程度的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抗旱工作中出现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又是如何处罚的呢?
相关负责人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规定,有拒不承担抗旱救灾任务的、擅自向社会发布抗旱信息等七种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