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正式发布公租房管理新政 违规转租5年内不得申请共有产权房
刚刚,市住建委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行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违规转租转借公租房,5年内不允许该家庭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含市场租房补贴)及共有产权住房。
2018年11月9日至11月15日,本市就《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行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总体来看,社会各界对本市进一步加大公租房转租、转借行为监管力度给予高度肯定和支持,认为该政策将推动我市公租房运营管理进入新阶段,是促进我市公租房监管体系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针对《通知》具体内容,市住建委介绍,我市制定的公租房违规转租转借查处标准,是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等有关规定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处罚内容包括取消家庭各类保障房资格,停止发放租金补贴,退回承租住房,并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和追缴违法所得等。同时,结合北京特色,还增加了更为严厉的处罚条款,要求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将违规家庭的信息记入不良信息档案,自取消资格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允许该家庭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含市场租房补贴)及共有产权住房。5年后再次申请且取得备案资格的,应以市场租房补贴方式保障为主。
《通知》也提出,加快建立完善各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制度,有关转租、转借等违法违规使用公租房的信息,按照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抄送相关部门和单位,对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也就是说,承租家庭的一次转租、转借行为,将可能为其家庭成员日后的很多行为带来影响。
市住建委提到,11月12日起,本市再次启动全市范围公租房使用监管的新一轮巡查工作。本轮巡查已抽检公租房项目91个,总体情况良好,存在的个别问题已责令产权单位尽快整改,我委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公租房转租、转借问题,发现一起严厉处理一起,形成震慑作用。
记者 赵莹莹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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