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批老人入住共有产权养老社区
2017年12月12日讯,养老企业与购房者共同持有房屋份额、企业对公共空间持有经营、60岁以上人群才可居住……记者今天上午从市民政局获悉,本市共有产权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试点恭和家园已经初具规模,目前首批老人已经入住。
恭和家园投资运营方负责人高峻松介绍说,该试点项目建筑规模3.68万平方米,建有养老居室365套、养护中心39间共计68张床位、社区卫生服务站、书画阅览、手工艺制作、家庭厨房等公共活动设施,此外还可为老年人提供长期居住、营养膳食、医疗护理、居家服务、持续照料、康健娱乐等服务。截至目前,该项目已竣工并投入运营,认购签约养老居室达143套,入住8户,老人12人。
高峻松介绍,该模式以“居室分割定向出售、公共服务空间持有经营、限龄人群居住”为主要内容,其中,养老居室由养老服务企业与符合条件的购买者分别按5%、95%的份额共同持有,多项措施限定60岁以上老年人居住;由企业对配套医疗、护理、餐饮等公共服务设施持有经营。对于入住人资格有严格限制,试点项目入住人资格为年满6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其中,对《特殊家庭老年人通过代理服务入住养老机构实施办法》规定的特殊家庭老年人,具有优先入住权。养老设施居室的购买人应具有北京市户籍(含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或者连续5年(含)以上在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购买人有权转让其持有的共有产权份额,但需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再交易购买人亦应具备北京市户籍(含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或者连续5年(含)以上在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老人购买居室的目的,就是想在自己家里享受像养老机构医养的专业化服务。“投资方在土地购买、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大量投入,给后续的管理服务带来较大负担,直接影响到服务质量。‘轻装’开展养老服务,主要精力可以倾注到为老服务质量。”另外,通过出售原住房在共有产权养老设施购置养老居室房产,既解除了老年人为子女留下不动产遗产的后顾之忧,又通过房屋销售差价换取了优质养老服务,实现“产权+服务”,为老年人提供较为充足的养老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