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特刊11:维修资金被冒领 将蛀虫绳之以法保住百姓钱袋
北京晚报这组系列报道让市民对专维金空前关注。但对于业主来说,这笔钱不但查询难,在如何合理使用上也欠缺专业知识。所以报道中北京晚报选用多方观点,立场不偏不倚,站在城市发展的长远角度,不光反映了问题,尽到了舆论监督职责,也给市民普及了知识,对专维金使用机制进行了深入探讨。
根据检方公开消息,丰台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2016年查办冒领住宅专维金系列犯罪案8件8人,涉嫌滥用职权、行贿、受贿等犯罪,这一系列案件已被移送审查起诉。
丰台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穆健在采访中称,经过查证,线索指向区房管局房屋安全和设备科时任科长刘某,他为了帮助外甥祁某承揽住宅维修工程,采用威逼利诱手段让多个小区物业公司经理提供维修项目,擅用权力拉拢房管系统人员提供便利,构筑了一条冒领专项维修资金的犯罪链条。
2014年,北京京缘建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祁某找到珠江峰景小区物业公司经理侯某,提出由侯某提供小区申请专维金的专用密钥、加盖物业公司印章,再由祁某利用其与维修资金的主管审批部门——区房管局安全科科长刘某的亲属关系,由祁某代替物业公司申请小区门禁工程专项维修资金,并承诺事后给予侯某10%的工程款作为回扣。由于侯某已将门禁工程交给其他公司办理,就没答应祁某。
为了帮外甥承揽维修工程,主管商品房住宅专维金审核发放工作的刘某下了一番功夫。2014年国庆长假过后,他带领下属周某等人来到珠江峰景小区,让物业公司经理侯某把门禁工程交给祁某做,同时提出申报房屋防水、屋顶护栏、外沿加固三个维修工程,都给祁某做。侯某交代,迫于压力,他不得不把这些工程都交予刘某的外甥。
检察机关查明,刘某、侯某与祁某共谋,各自分工,利用刘某审批维修资金的职务便利,利用侯某身为物业公司经理的职务便利,由祁某违规代替物业公司制作业主分摊表、审计评估报告及申请房屋专项维修鉴定等,为祁某谋取不正当利益,最终使祁某违规获得珠江峰景小区专项维修资金1120万余元。事后,祁某分3次通过其公司工程部经理朱某,向侯某行贿69万元。因祁某虚报工程施工成本,而且防水工程并未实际施工,经审计共造成专项维修资金损失470万余元。
申请专维金的基本程序是: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申请——房管局下属房屋安全鉴定站进行鉴定——向房管局安全科申请使用资金——房管局批准后支付资金。
首先是房屋安全鉴定站鉴定。就防水工程而言,申请使用资金时需提交由房屋安全鉴定站出具的“房屋专项维修鉴定报告”。
为了“拿下”区房管局房屋安全鉴定站副站长杨某,2014年上半年,祁某找到他,称“老上级”舅舅刘某要请他吃饭。碍于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对于祁某委托的珠江峰景小区等十几个小区的房屋维修安全鉴定项目,杨某都违规出具了鉴定报告。
检察机关查明,在刘某帮助下,祁某最终获取专项维修资金4300余万元,因祁某虚报工程量或实际未施工,造成资金损失共计1700余万元,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刘某涉嫌滥用职权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丰台区检察院检察长叶文胜指出,关于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制度有漏洞,监管存缺失。
针对发现的诸多问题,丰台区检察院已向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丰台区房管局分别发出检察建议,一是尽早推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信息平台,提高信息透明度,实现业主对维修资金的实时查询,对维修资金投票表决自主决策使用;二是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对资金的归集、使用及审核监督进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