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需要“硬”约束 委员:预防措施应纳入法律范畴
2017年3月14日讯,从去年12月开始,本报对高空抛物现象进行了持续关注,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在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王执礼也提出提案,呼吁关注城市居民楼高空抛物的问题。王执礼委员说,本次政协会议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议题,是讨论《民法总则》草案。“《民法总则》草案是民法典编纂的第一步,它让国家更加法制化,也是国家法治文明的标志,非常好、非常及时。”在讨论的过程中,王执礼对“高空抛物”这一社会现象展开了思考。
王执礼委员接受本报记者采访。
朱征夫委员认为现有法律无法解决高空抛物的预防问题。
侯欣一委员认为,让公民对自己负责任,应该靠法律来养成。
“什么是高空抛物?就是高层住户往下扔东西,这种行为不但会影响环境,而且可能会伤人。”王执礼说,高空抛物伤人的案例屡见不鲜,因为找不到肇事者,全楼住户都成为被告的事情也已不再是新闻。在本报报道的一些案例中,许多居民对这种行为深恶痛绝,却投诉无门。一些居民甚至提出这样的疑问:“非得砸伤人才有人管吗?”
这种行为该如何预防呢?王执礼在提案中提出了一系列建议,其中包括在小区里加装高清摄像头,增加公共垃圾桶的投放数量。他还建议,社区居委会要加强宣传,增强“人防”。社区居委会通过上门宣传、发放安全责任书等形式,把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位,呼吁居民之间互相监督,遵守公序良俗。由于这些举措“偏软”,缺乏约束力,王执礼也提出了通过法律法规约束高空抛物行为的建议。
不过,预防高空抛物,并不是现有法律能够解决的。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表示,我国的《侵权责任法》对高空抛物致人死伤的责任认定有明确规定,但在预防方面,目前只能从道德上约束,仍无法纳入法律范畴。
在提到一些高空抛物致人死伤,导致全楼住户成为被告的案例时,全国政协委员、法学专家侯欣一也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他说,法律有两个功能,一个是解决当下的问题,另一个是养成人际交往良好习惯和对自己负责任的习惯。“有这样的案例不断出现,每个公民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从而对别人也负责任,最终养成全社会的良好习惯。”
在采访中,王执礼表达了提出这份提案的初衷。他说,高空抛物事虽然小,但这是社会文明的一面镜子。他也认为,提高全社会的文明意识和法制观念,才能从根本上杜绝高空抛物。“一是通过各种宣传,让人们知道这种行为的危害,提高文明意识,再就是加强法制教育,让人们清楚地明白,高空抛物伤人要负法律责任。”
来源: 北京晚报 记者 王琪鹏 文并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