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新变化:父母离婚 孩子满8岁有权决定跟谁一起生活
2020-07-30 13:59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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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往往意味着无法再共同抚养孩子。此次《民法典》将子女抚养意愿的参考年龄由10周岁调整为8周岁,规定“子女已满8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充分尊重和保障了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个人真实意愿在抚养权归属上的决定作用。
王金辉 制图
8岁男孩彤彤(化名)的父母因感情不和打起了离婚官司,双方都要求抚养孩子。彤彤的母亲还向法院提交了孩子自己书写的愿意跟随妈妈一起生活的《抚养意见书》。法院审查后发现,彤彤父亲的经济条件和工作性质在照顾孩子上更有优势。根据原来的法律规定,彤彤还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不符合参考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意愿的年龄标准,法院最终根据父母双方抚养能力等客观综合因素判决彤彤由父亲抚养,并未采纳孩子的抚养意愿。法官告诉记者,《民法典》明年1月1日起施行后就不一样了。
此次《民法典》第19条延续了《民法总则》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下调至8周岁的规定,并认可其可从事与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确定抚养权归属应当以子女权益最大化为目标。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对父母离婚后想和哪方继续生活如能够发表真实意见,应当属于从事与自己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意义。
(父母离婚 孩子满8岁有权决定跟谁)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 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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