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养老服务机构恢复执行二级疫情防控标准
根据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要求,结合目前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北京市民政局停止执行调整优化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措施。继续执行二级响应期间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政策。
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继续执行5月14日印发的《北京市民政局关于调整优化养老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京民养老发〔2020〕52号)。主要防控措施有:到养老机构探视老人需做到“七进八不进”,老年人家属经预约、承诺、扫码、防护后,在规定时间、规定人数、规定路线、规定区域的条件下进入养老机构探视;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须履行“一次调查承诺、两次核酸检测”程序;住院老年人、新入职员工及返岗员工返回养老机构在核酸检测无异常后仍需隔离观察14天;养老服务驿站适度恢复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以“非接触”式上门服务为主。
进入老人生活区探视不再需要穿戴防护服
对6月9日北京市民政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养老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除“对于进入生活区探望重度失能老年人的探视人员,不再要求穿戴防护服”继续有效执行外,其他优化调整的措施停止执行。
全面摸排近期到过新发地等市场的养老服务机构人员
对近14天内曾经到过新发地批发市场的养老服务机构员工,以及曾经密切接触过近14天内到过新发地批发市场人员的员工进行全面筛查,形成明确名单,并向区政府提出建议,统一开展核酸检测。对与去过新发地人员在同一宿舍居住员工,建议一并做核酸检测。
全面落实餐饮食品服务安全操作规范
养老机构应全面落实餐饮食品服务安全操作规范,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加工操作、清洗消毒、人员管理等规定。采购食材须有合法明确、可溯可查的进货渠道,禁止采买未经市场监管部门检测的食材。
养老机构外出采购人员不得进入老年人生活区
养老机构外出采购人员应严格履行进出院登记手续,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返院后应严格进行消毒,不得在院内随意走动,不得进入老年人生活区。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谢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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