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太投资“亏了”,告到法院却被驳回,这是怎么回事?
最近一则“基金买亏了,告银行胜诉”的新闻刷爆朋友圈,但一名老太投资200万元“打水漂”,告到法院却被驳回,这是怎么回事?26日,海淀法院说明了这起案件——老太委托的投资公司涉嫌犯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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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5日,王老太与某投资公司签订投资协议,约定王老太投入资金200万元,投资期限一年,按月分配收益,预期收益率为年化16%,并保证无论盈亏王老太均可获得固定本息收益回报。同日,王老太向投资公司指定账户转账200万元,投资公司按月支付收益至2018年7月1日。
然而至今,投资公司也未支付完毕收益及本金。王老太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投资公司返还投资本金200万元及相应收益。
诉讼过程中,法院查明,涉案投资公司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经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所以,本案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故裁定驳了回王老太起诉,并且将本案所涉的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这起案件,再次给老年人敲响警钟——投资需谨慎!
法官提醒大家,类似于王老太投资理财上当受骗案例比比皆是,如今“最流行”的有三种套路。
第一类是利用情感诱骗。当前社会中有很多空巢老人,儿女亲人忙于工作,无法给予老人足够的亲情陪伴,这给了很多违法犯罪者可乘之机。前期他们往往对老人嘘寒问暖,充分获得老人信任和依赖,在此基础上再提出自己的要求和动机,或声称自己生意周转需要资金,或说服老人投资自己经办的投资项目等。
第二类是承诺高额回报。该种骗局充分抓住了老人希望依靠自己的积蓄达到钱生钱的心理特征,通过天花乱坠的保本付高息的宣传和承诺,违法犯罪者可以迅速吸收大量公众存款。此后或象征性地返还部分收益,更多的是在目的达成后卷款携逃,人去楼空。
第三类是虚构投资项目。该种骗局通过编造事实向老人介绍某种表面上具有投资前景的项目,比如投资玉石、收藏古玩字画等,并且通过实地项目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人进行投资。最后的结果大多是老人将款项按约投资,但承诺的项目并未如期开展,老人也并未实际获得投资标的物。
因此,广大老人务必要保持理性谨慎的判断能力,切勿一时头脑发热,片面听信不靠谱的投资宣传,盲目投资;决策时与子女朋友进行充分沟通,不要瞒着家人一意孤行,一定要多方进行求证、确认再作出决策。此外,还应充分核查投资机构和项目的资质或真实性,关于投资机构,除了查看其营业执照、办公地址等,并审慎考察其是否具有国家相应法律法律规定的融资和理财资质,对于资质不清或可疑的投资机构和业务员应当及时远离,避免入坑。投资前,还要全面了解投资项目的具体经营模式,如是否存在实体项目、项目何时运行、资金流向、收益分配方式等,对于投资款项流向明细、收益分配约定等关乎权利义务的重大内容及时留存书面文件。一旦发现受骗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犯罪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