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集中宣判37宗毒品案 涉案毒品数量总计约58公斤
昨天,广州两级法院开展打击毒品犯罪集中宣判活动,共宣判37宗毒品犯罪案件56名被告人,涉案毒品数量总计约58公斤。其中,广州中院一审宣判8件,3名毒犯被判处死刑,另有1人死缓、7人无期徒刑。
上午,李某、曾某艺等12人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毒品一案在广州中院第二法庭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3月,被告人李某和曾某艺密谋合伙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牟利,由曾某艺出资202500元出租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某农场作为制造冰毒场地,由李某组织陈某、李某昭、林某专、张某耿、施某文、罗某杰、钟某添等人购买原料、承租存放制毒材料和工具的仓库并合伙制毒,共制造毒品成品、半成品共47公斤。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陈某、曾某艺等9人合伙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数量大,被告人翁某芬、黄某剑、陈某朝明知他人购买麻黄素用于制造毒品仍提供麻黄素,是制造毒品的共犯,其等行为均构成制造毒品罪。被告人黄某剑非法持有毒品甲基苯丙胺等,数量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依法应数罪并罚。
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陈某犯制造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曾某艺犯制造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李某昭、张某耿、林某专、黄某剑、翁某芬、施某文、陈某朝、罗某杰、钟某添判处无期徒刑至七年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
据广州中院刑一庭庭长严剑飞介绍,广州法院受理的毒品犯罪案件主要呈现以下四个特点:一是毒品犯罪案件持续增长、重特大案件频发;二是毒品犯罪主体呈现犯罪低龄化、无业化趋势;三是毒品类型不断翻新,新型毒品犯罪呈上升趋势;四是毒品犯罪职业化日趋明显。
广州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办理的涉毒案件中,犯罪主体多为“80后”“90后”,近两年已占涉案人数的60%以上。未成年人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类案件也偶有发生,且多数涉毒犯罪人员为无业社会闲散人员。在广州法院今年审结的涉毒案件中,年龄最小的毒品犯罪人员还不满2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