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密云法院集中宣判多起涉毒案件,这8人均被判5年以上重刑
今天下午,密云法院集中宣判多起涉毒案件,有8名被告人因贩卖、运输、持有毒品被判处刑法,而且全部都是5年以上重刑,其中最高的一个数罪并罚,被判19年。
基层法院一审刑事案件中,单一罪名的刑期一般不超过15年,但如果出现数罪并罚,如毒品犯罪中的运输毒品、非法持有毒品等,刑期会相当高。今天下午,站在密云法院法庭上的李某甲,“享受”到了基层法院中难得的刑期“待遇”。
据法院通报,李某甲、李某乙和洪某均为吸毒人员。2018年8月,李某乙与李某甲预谋,由李某甲在缅甸购买毒品“K粉”入境,运回东北。之后,李某甲在缅甸一家赌场里联系购买毒品。
在买毒的时候,洪某受李某甲的指使,用他提供的赌场筹码兑换了人民币,在赌场门口向毒贩购买了毒品,拿回来交给了李某甲, 8月下旬,此二人携带毒品入境,在云南省和李某乙汇合,毒品也转移到李某乙的车上,三人随即赶往云南保山市。
在保山,三人利用物流渠道,将藏有毒品的汽车托运到北京。三人自行返回北京,住在密云区。去年8月27日11时许,李某甲到顺义区某停车场提车时,被民警当场查获,民警在托运的汽车内查获可疑物一包,经称量净重986.74克。经检验,查获的可疑物检出氯胺酮,含量为87.03%。同日,民警在北京市密云区分别将李某乙和洪某抓获。
在搜查期间,民警在李某甲的住处又遇到了与之同居的耿某,她也是吸毒人员。在搜查的时候,民警查获了李某甲存在住处并由耿某藏在微波炉等处的3包可疑物,里面装着10粒红色颗粒,经称量,这些可疑物净重141.63克。经检验,查获的可疑物均检出甲基苯丙胺,含量为59.3%。
密云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甲构成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李某乙、洪某构成运输毒品罪,耿某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这四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至5年两个月不等。其中,李某甲由于犯运输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数罪并罚,判处十九年重刑,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同时宣判还有另一起毒品案。四名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八年五个月至七年不等。
由于是涉毒犯罪,这8人均被判处5年以上的重刑。据北京市高院通报,2018年,因毒品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以上的共有267人,重刑率21.7%,高出同期其他形式案件重刑率1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