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贷款买手机7月后欠90万,套路贷主犯获刑13年
一名大学生没钱买手机,受“无需担保可快速放贷”的帖子吸引,贷款16万元,但到手只有5000元,7个月后被倒债90万元,只得卖房偿还。今天记者从北京海淀法院获悉,该套路贷主犯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资料图 新华社
起初只是为了买个手机。还在上大学的张彬(化名)看上了一部新款手机,可惜囊中羞涩。就在这时,一个号称“easy贷”的帖子吸引了他的注意。“easy贷”声称无需担保,只要有身份证就可以快速放贷。这不正是张彬苦苦寻觅的吗?
可按广告找上门的张彬感觉脑子不够用了。“easy贷”和他签的合同标明贷款16万元,可张彬手里的钱还没热乎,就被对方要求先还12万元,剩下的钱中3.5万元充作中介费。张彬实际到手的只有5000元,正好是张彬原本要借的数目。
7个月后,“easy贷”已借款利滚利达90万元,向张彬讨债。无奈之下,张彬只好变卖了家里挂在自己名下的住房,偿还了借款本息。
笑脸相迎、嘘寒问暖,等对方入套后立马翻脸,恶语相向。不法分子设下圈套,让被害人的债务疯狂增长,最后通过暴力催收敛财。这就是丧心病狂的套路贷。法官认为,套路贷往往假借民间借贷的名义,通过签订虚假借款协议、空白合同、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的方式强立债权,更会采取暴力、威胁、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产。
法官提醒大家,勿轻信所谓的“无抵押贷款”,铭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类不法分子多以“小额贷款公司”的名义招揽生意,但实无金融资质。因此,借款前要上网查询相关公司资料,看其是否正规。不要随意签借款合同,签字前应仔细看清楚,借多少写多少,利息是多少写多少。凡是口头打包票却不肯写进合同的,决不签名。签合同时,要警惕到手现金“打折”、高额罚息、利滚利等霸王条款,避免让借款“滚雪球”式发展,更要避免自己掉入“套路贷”的陷阱中。要仔细阅读内容,空白格一定要填写清楚或者划去,不要给对方以伪造、篡改、增添的可乘之机。勿信出借人的花言巧语,不签、不写不实的材料。借款时决不签房屋买卖合同来作担保。
切记,正常合法的程序应当是双方签抵押合同后共同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但凡钱款往来,务必留存证据。尤其是现金往来,记得拍照、录制视频或到有视频监控的地方操作,也可以多找几个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归还本金或者支付利息,一定要汇入双方书面确认的账户,以现金方式交付的要求出具收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