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严打“套路贷”,21624案告破查获资产35.3亿
今天本报记者在公安部了解到,全国公安机关严打“套路贷”新型黑恶势力犯罪,截至目前共打掉1664个“套路贷”团伙,破获21624起诈骗、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案件,抓获16349名犯罪嫌疑人,查获涉案资产35.3亿余元。
合同年利率24%实收利息超20倍
威逼利诱下受害人倾家荡产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郭林说,“套路贷”是一种新型黑恶犯罪。这种新业态的黑恶犯罪为什么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很大?主要是它具有很强的欺骗性,一般以民间借贷为幌子,通过骗取受害人签订虚假合同虚增债务,伪造资金流水等虚假证据,并以审核费、管理费、服务费等名义收取高额费用,恶意制造违约迫使受害人继续借贷平账,不断垒高债务,最后通过滋扰、纠缠、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催讨债务,达到非法侵占受害人财物的目的。这类新型黑恶犯罪不仅严重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公安部高度重视,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对“套路贷”新型黑恶势力犯罪开展集中打击,打掉了一大批“套路贷”黑恶团伙。
“套路贷”有四大特点,据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政委曾海燕介绍,首先,这种违法犯罪活动隐蔽性强、获利快、收益高且易于复制传播,危害极大。“许多受害人一开始贷款金额很小,但在犯罪嫌疑人的‘套路’和威逼利诱之下,很快就背负上巨额债务,有的受害人为此倾家荡产,只能卖房还债,甚至被逼自杀。”
另外,“套路贷”团伙普遍不具有金融资质,以民间借贷为幌子从事非法放贷活动,表面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借款人签订的是年利率24%的借条合同,而实际还款中往往是按照超过2000%收取利息,远远超过法律规定标准。
“套路贷”还衍生出多种刑事犯罪。犯罪嫌疑人为催收债务,一般采取辱骂、恐吓、威胁等软暴力手段,有时还伴有暴力型犯罪行为,涉嫌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多种违法犯罪。
一些“套路贷”还借助网络平台,从线下向线上蔓延,由传统的接触式犯罪转变为新型非接触式犯罪,侵害的群体人数更多、范围更广,社会危害大,影响社会稳定。
公安部部署四项措施严打“套路贷”
抓获16349人 查获资产35.3亿
记者了解到,公安部部署采取一系列措施,严打“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将从事非法讨债、高利放贷以及“套路贷”的黑恶势力列为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此外,挂牌督办一批“套路贷”黑恶案件,派出十余个专家组赴多地实地督导案件侦办。
同时,公安部推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出台了《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对依法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进行具体、明确的规定。
警方还运用大数据、信息化的手段,对“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开展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套路贷”线索,部署各地打击。
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套路贷”团伙1664个,共破获诈骗、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案件2162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349名,查获涉案资产35.3亿余元。河南安阳警方经过摸排经营,打掉一个主要侵害对象为在校大学生的特大“套路贷”黑恶团伙,抓获涉案人员129人,受害人达1.8万余人;浙江温岭警方打掉一个以信息服务公司为掩护,实施网络小额贷款的特大“套路贷”黑恶团伙,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63人,涉案金额4亿余元;广东佛山警方打掉一个通过金融借贷平台和小额贷款公司实施“套路贷”的特大黑恶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92人,查扣虚高空白合同以及抵押的房产、车辆一大批,冻结涉案财物价值5090余万元;甘肃酒泉警方打掉一个涉及7个省市、14家网贷公司的特大“套路贷”黑恶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00余人,涉案金额近亿元。
下一步,全国公安机关将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要求,严打“套路贷”类违法犯罪活动,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提高分析研判和发现预警能力,提升打击能力水平,并会同有关行业监管部门,集中约谈一批网络借贷平台,进一步规范网络借贷行为。
同时,警方提醒大家提高防范意识,选择具有贷款资质的正规金融机构进行贷款,准确评估个人还款能力,量入为出,理性借贷,不要轻信没有资质的非正规公司发布的“无利息、无担保、无抵押”的虚假宣传广告,避免落入“套路贷”陷阱,遭受财产损失和不法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