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从未来过北京,利用虚假房源信息,诈骗34名租客共26万元
卿某、黄某利用北京地区房屋租赁市场庞大,租客急于租房或寻找低价房源的心理,哄骗他们在没有见到真实房源时便预付押金、租金。但事实上,卿某二人并没有在北京生活过,在京也并没有任何可供出租的房源,通过魔音电话的变声功能,他们一人就可扮演多个角色行骗。
仅通过网上的房源信息和电话沟通,卿某、黄某就成功骗得34人的信任,诈骗到26万余元。记者今日从石景山法院获悉,法院一审判决卿某、黄某犯诈骗罪,二人均获刑4年。
租房被骗定金 蹲守60余天抓获嫌疑人
2017年11月中旬,事主小孙来到石景山八角派出所报案称在网上租房被骗。“房东”借口自己不在北京,要求小孙先预付租房定金,急于租房的小孙没有多想就转了账,随后自己就被拉黑,再也联系不上对方。
而王先生的被骗过程则显得更加曲折,他在租房过程中除了曾与“房东”通话外,还分别和“房东妻子”、“司机”通话。但结果还是一样,对方几次三番拖延,王先生慢慢陷入了对方编织的陷阱,乖乖转去了1万元,随即对方便失联。
顺着线索,石景山分局的民警追踪到了距京1700公里外的湖南邵阳,在当地蹲守了60多天。
“嫌疑人不住在一起,极少互相联系,我们只能和他们比耐心。”石景山分局刑侦支队副总队长马春意介绍,60多天里,他们逐渐摸透了嫌疑人的行动规律,但就在准备抓捕时,嫌疑人之一黄某却消失了踪影。
在邵阳低温冰冻的天气里,民警分组在街边蹲守,从早上七点一直等到下午五点多,黄某终于出现。民警立即决定收网,就在民警破门而入时,嫌疑人卿某还在睡梦之中,他们用于诈骗的手机摆满了桌子,警方当场起获手机35部,银行卡9张及8张居民身份证。
从未来过北京 手机背面贴房屋信息
事实上,卿某、黄某从未在北京生活过,他们对北京的了解,全靠着一张网络地图。卿某供述称,其之所以选择在北京地区行骗,是由于北京地区租房市场紧俏,房租价格高,他便利用人们急于租房或希望租到低价优质住房的心理,诱使其预付押金。
通常,卿某等人会剽窃中介网站的房源信息和图片,对门牌号等信息略做改动,租金则适当降低,并留下行骗用的手机号码。而为了获取来电者的信任,他们每一个手机号码只对应一处“房源”,且一旦诈骗成功,该手机号就不会再使用。
为了不混淆几十处虚假房源信息,卿某等人办理了数十个号码,将房屋信息和乘车路线一一对应地粘贴在手机的背面,这样,接听电话前便可以随手翻看。
由于卿某标注的价格显著低于市场价,来电咨询的人络绎不绝。为了增强骗局的真实性,黄某等人甚至还会亲自打电话询问正规中介人员,了解房屋信息和周边配套情况,以应对租房者提出的各种问题。
接到咨询电话后,卿某会谎称自己暂时不在北京,并称来电咨询的人很多,如果对方确实有诚意租房可以预付定金,他则暂时撤下房源信息,等回京后签订租房合同。如果对方愿意直接预付房租,他还可以直接让朋友转交钥匙入住。
然而,到了约定的日期,卿某又会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见面,如称家里有贵重电器、家具,妻子不愿陌生人直接入住,需要交纳更多押金或预付数月房租,才能拿到钥匙。一旦租房人将预付的钱款转账过去,立刻就会被拉黑。
虽然部分受害人在电话中曾与“房主妻子”通话,但卿某等人均为男性,骗局中出现的女性身份,是由卿某等人使用“魔音电话”变声假扮的。
退赔全部损失 两人均获刑四年
石景山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诈骗罪对卿某、黄某二人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卿某、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租房信息,骗取34名被害人共计26万余元,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34名被害人的受骗金额在几百元至上万元不等,其中何某受骗金额最多,达2.1万元。何某甚至都不知道房屋明确的门牌号,只凭着几通电话,就给对方转去了半年的房租。
案发后,卿某、黄某的亲属代为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损失。
综合全案证据,石景山法院一审判决卿某、黄某犯诈骗罪,两人在共同犯罪过程中作用相当,故不区分主从犯,卿某、黄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万元。该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