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第六险“长期护理保险”指什么?4000万失能老人护理费有着落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国务院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到:“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让老年人拥有幸福的晚年。”长期护理保险是什么?它能起到什么作用?很多人对此都很好奇。
护理人员帮助失能老人进行康复训练。 新华社资料图
4000万老人需要长期照护
其实,长期护理险并不是一个新的概念。2017年7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就印发过《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公布了15个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试点城市名单,并强调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举措。
中国的人口老龄化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目前,我国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数量为1.5亿,已超过全国人口总数的十分之一,老龄化压力日益加重。另外,我国失能和半失能的老人数量已接近4000万,这部分人则需要被长期照料看护。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的调研报告显示,全国7%的家庭有需要长期护理的老人,目前实际接受的护理绝大部分由配偶、子女或亲戚提供,第三方机构服务占比极低。
由于儿女都要忙工作,绝大多数家庭都要依靠养老机构,即使是居家养老,也要雇人看护。养老护理服务的价格不菲,在北京,如果养老机构,价格大多在每月4000元以上,六七千月很常见,高端的上万元也不新鲜;如果雇佣家政服务员,价格也在四五千元以上。可是,企业退休职工的月平均养老金也才勉勉强强刚到4000元。养老成为众多家庭的沉重负担。即使是愿意花钱,养老机构和养老护理员的数量也远远满足不了现实的需要。
如果有一种保险,像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一样,集众人之力,建立一种保险制度,大家平时都交一点点钱,形成一个基金池子,如果其中哪位因为年老体衰,需要长期照护,发生了一些护理费用,则由这个保险基金支付,这显然能够实现风险共担,在很大程度上降低老年人的养老负担,也能让其他年轻的参保人对自己未来的养老问题更有信心。
而这种保险,就是被称为社保第六险的长期护理保险。长期护理险主要是为被保险人在丧失日常生活能力、年老患病或身故时,侧重于提供护理保障和经济补偿的制度安排。
长期护理险费用由政府单位个人三方共担
既然是一种保险,对参保人来说,最关注的两点就是费用情况和享受的待遇。与商业保险不同的是,由政府主导的长期护理险,不是全部由个人掏钱参保,而是多方筹资,由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分摊。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研究暨石景山区试点模式探索报告》披露,从已经试点的城市情况来看,筹资标准主要分两种方式。一种是按比例筹资,有上海、承德、成都等城市。以宁波市为例,根据该市城乡居民上一年的可支配收入确定缴费总比例,细化后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0.2%,在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0.1%,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0.3%,退休人员缴费比例为0.1%,并同步相应调低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和个人账户计入比例。另一种是定额筹资,有广州、南通、上饶等城市。依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各地的人年均筹资水平也存在较大差异,比如说,广州市每人年缴费130元、上饶和南通市100元、安庆市30元。
从保障人群上来看,纵观国内各试点城市,长期护理保险的待遇享受人群基本都遵循了“重度失能”优先的原则,同时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做出限定和适当扩延。可以总结为如下几个人群:一是保障重度失能人员。例如,长春、南通、承德、荆门、安庆、成都、石河子、齐齐哈尔、宁波,大都规定“因疾病、伤残等原因长年卧床达到或预期达到6个月以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病情基本稳定者”为保障对象。二是界定年龄标准,保障失能老年人。例如,上海市规定60岁以上、评估失能程度达到二至六级且在评估有效期内的老年人为保障对象。 三是将失智人员同时纳入,主要有青岛和上饶。青岛《关于将重度失智老人纳入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并实行“失智专区”管理的试点意见》将60岁以上重度失智老人纳入保障范围,而上饶将失智造成的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员也纳入保障对象。四是将中度和短期失能人员纳入保障范围,长春市“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探索将长期中度失能的老年人纳入保障范围”, 而青岛市“长期护理保险重点保障长期处于失能或半失能状态的参保人员日常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等所需服务费用”。
有些试点城市护理费用能报到90%
至于支付标准,各地政策不同。有的直接规定一个报销比例,有的跟缴费年限挂钩。总来的来说,报销比例一般都在50%以上,高的可以达到90%,甚至100%。
那么,试点地区试行长期护理险的效果如何呢?人社部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超过4400万,当年受益7.5万余人,赔付护理保险金大约5.7亿元。在有效减轻失能人员及其家庭经济负担的同时,带动试点地区相关产业投资近70亿元,直接拉动就业超过4万人次,有力推动了护理服务市场的发展。
以长春市为例,这个城市开展试点两年来,全市53家定点服务机构共发生医疗照护费用总额7974元,享受护理保险待遇5235人,平均补偿比例达到80.4%。长春市一对80多岁的失能夫妻,分别患有老年痴呆和脑出血后遗症,58岁的女儿照顾二老8年。2015年2月,女儿因身体愿意不得不将父母送到养老院,每月7000多元费用对于本身就不富裕的家庭来说更是雪上加霜。长期护理险制度试点后,经过失能程度鉴定,两位老人搬进了定点机构,除了伙食费需要自理外,护理费用能报销90%,每人每月仅需350元就够用了。
北京石景山试点每人每年缴费160元
而北京市的老龄化情况也比较严重。目前,市内16.5万失能老人中大多数是居家失能老年人。记者了解到,2018年4月北京市在石景山区启动了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
参保人群包括石景山区范围内参加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和参加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暂不含学生、儿童)。
主要通过政府、单位和个人缴费的方式筹集资金,筹资比例为4:4:2,同时接受社会捐助。筹资标准暂按每人每年160元的标准确定。
保障对象为因年老、疾病、伤残,经过不少于6个月的治疗(康复)并经失能等级评估,失能程度达到重度失能的参保人员。
保障内容以失能人员日常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所需的服务为保障内容,以实物形式提供相应的护理服务。
基金支付范围包括为参保人员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护理服务所发生的费用,购买第三方相关服务的费用。
对于护理服务,在机构享受符合规定的护理服务的,每天支付标准为70元,其中基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
由机构提供符合规定的居家护理服务的,每小时支付标准为85元,其中基金支付76%,个人支付24%,每月限支付30小时。
由亲属(家政护理员)提供符合规定的居家护理服务的,每小时支付标准为50元,其中基金支付64%,个人支付36%,每月限支付30小时。
目前,在石景山的试点已经初步构建了三个体系。一是建立了从参保到支付全流程全要素的收支体系;二是构建了待遇申请受理、失能评估、护理服务提供、经办服务支撑等服务提供体系;三是形成了参保人员管理、账务管理、护理服务和监管三大信息系统支撑体系。试点工作已实现对八角街道等三个街道所有社区重度失能人员的全覆盖,受理待遇申请228件,符合重度失能条件210人,享受待遇共计182人。
不过,在近一年的试点工作中也发现了诸多需要破解和完善的问题,比如说,政府财政投入有限、护理服务供给不足、因职住不平衡导致的待遇差异化问题等等。
北京将扩大长期护理险试点范围
下一步,北京将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试点范围。一是对长期护理保险开展系统性重点课题研究,利用社会资源开展调研、分析和评估,为进一步完善试点方案提供支撑。二是继续稳步推进石景山区试点,年底前试点工作在区内全面推开,从而实现全区的费用征缴、支付、服务体系建设和基金监管;完善护理服务模式,不断完善护理服务标准,逐步提高护理服务包的技术含量。三是全面跟踪石景山区试点进展情况,加强指导,对试点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总结梳理试点问题,逐步完善相关试点政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四是加强与国家医保局的沟通,在国家医保局的总体部署下,做好北京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推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