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部门:遇食品安全问题应及时就医保存证据
2020-07-31 14:11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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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下午6时许,市民许先生在朝阳区某商场内一家餐馆就餐,没想到当晚就开始肚子疼,不仅上吐下泻,还发烧到39℃多。在家人的陪同下,许先生先后在北京协和医院和北京中医医院就医,最终确诊为急性细菌性痢疾。医治了两周多,身体才慢慢恢复。
许先生25岁,从来没生过这么大病,“就诊时医生就问我,前一天吃了什么。”许先生说,7日下午他吃的是一家日料店,餐品里有猪排饭、寿司、沙拉和寿喜锅。“因为疫情的原因,我们还特别注意了没有吃生食。”许先生说。
医生告诉许先生,痢疾很可能是食材没做熟,存在致病菌。许先生回忆,“同行的女朋友也拉肚子了,但她吃得少,没有我这么严重。”
意识到可能是食品安全问题,7月10日,许先生的家人向食药部门报了案。
7月15日,该餐厅责任人来到医院看望许先生,商量赔偿事宜,但餐馆始终不承认自己存在责任。
7月29日下午,记者来到该餐饮店,店员表示,该店一直处于正常营业状态,由于疫情,店内生食早已下架。
接办此案的朝阳区双井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没有对餐厅采取整改措施,因为该案责任方尚未确定。“接案当天,我们立即去了该店检查,该店食材处理没有违规的地方。”
工作人员表示,责任方无法确定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许先生在就餐和就医中间有一天的时间差,无法确定许先生的病和餐馆就餐间存在因果联系。
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如果遇到类似的食品安全问题,应该在出现不适后立即就医,由专业医疗机构出具检验证明,证明其生病是由哪类食物导致,并妥善保存这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以免在举证时遇到困难。
(原标题:自述就餐吃坏肚子 得有证据 食药部门:遇食品安全问题应及时就医保存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