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志愿服务拟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志愿服务时间存取机制
日前市政协举行健全本市志愿服务激励机制提案办理协商会,市委宣传部、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和团市委汇报了提案办理情况。记者了解到,该提案促进正在修订的《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增加和完善了9条条款,包括将志愿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捐赠财产用于志愿服务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建立志愿服务“时间银行”制度等。
资料图 方非 摄
94.3%受访者参与过志愿服务
市政协妇联界在今年年初的北京市两会上提交了一份界别提案,呼吁鼓励各级建立完善志愿服务激励机制,特别是加强基层表彰激励力度,建立和规范各行业各领域的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做好统筹联动,完善激励体系建设,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合作,推进信息共享,打通志愿服务激励体系与社会征信体系等其他领域激励体系之间的联系,营造全社会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
一项正在“首都之窗”开展的志愿服务问卷调查活动显示,已收到的7000多份有效问卷中,有94.3%的受访者表示参与过志愿服务并且愿意继续参与,显示出北京市民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非常高。
哪些方式适合作为志愿服务激励回馈措施?志愿者们最喜欢的选项是“将志愿服务纳入个人信用信息记录,给予信用激励,可获得教育、就业、创业和社保等方面的优待”,受访者中有72.1%选择了这个选项;紧随其后的是“享受博物馆、图书馆、公园、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方面的优待”,占71.7%,第三位是“获得宣传表彰,授予荣誉称号”,占比为57.4%。
《条例》草案增加完善共9条
在向委员们汇报提案办理情况时,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在提案办理过程中与《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修订工作相结合,为建立志愿服务激励体系提供法律支撑。目前该《条例》草案已进入公开征求意见阶段,提案多数意见建议已经融入其中,增加和完善的共有9条,其中新增6条,修改完善3条。其中包括: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志愿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鼓励向志愿服务组织进行捐赠。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志愿服务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志愿服务组织可以依托志愿服务记录,建立志愿服务‘时间银行’制度,在其本人需要志愿服务时予以优先安排。”
“本市将志愿服务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民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制定志愿服务信用激励措施,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组织和个人依法给予信用激励。”
“鼓励企业和其他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可以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
“博物馆、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园、旅游景点等场所、城市公共交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给予优待。”
“教育部门应当将志愿服务意识培养和活动开展纳入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内容,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可以将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纳入实践学分管理。”等内容。
建立志愿服务时间存取机制
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在《促进条例》修订出台后,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相关激励促进措施的细化和落实,更好地发挥志愿服务在首都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积极作用。北京市将把志愿服务事业纳入全市“十四五”时期社会治理规划和民政事业规划,同时通过市级社会建设转移支付资金、整合基金会资源等方式,重点扶持疫情防控、垃圾分类等重点领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培育各领域志愿服务品牌,推动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
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还将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将志愿服务纳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共同制定志愿服务信用激励措施,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组织和个人依法给予信用激励,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参与信用激励行动计划,其中在积分落户、就业创业、体检就医、文化生活、评先树优等方面给予优待优惠都是下一步制定具体守信激励措施时将重点考虑的内容。
此外,北京市还将鼓励和支持更多的社区、志愿服务组织、社会服务机构探索推行志愿服务“时间银行”制度,建立志愿服务时间存取机制,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
(原标题:市政协提案促《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修订草案增加完善9条条款 志愿服务拟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 孙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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