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拍视频压线违停,拉着警察谈发家史,网红靠违法出名并非个案!
玩具变成豪车大G,再配上墨镜美女,在某视频平台上,这则尽显“豪横”之气的视频关注度颇高。但这番操作既“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又涉嫌两次违规停车,很快就收到警方的罚单。但罚款加扣分并没有让这位“网红”清醒,相反她还“很兴奋”“笑嘻嘻”,对着警察大谈直播带货和发展下线的发家史。
资料图(图文无关)新华社记者 胡晨欢 摄
有哗众取宠之心,无敬畏法律之意,这位“网红”令人嗤之以鼻。但很遗憾,这并非个案。伴随直播、短视频平台的兴起,越来越多人走上“网红”之路,越界行为也与日俱增。就拿交通领域来说,不乏有百万粉丝的主播,涉及改装、无证驾驶、飙车竞速等违法活动,有的甚至造成了人员伤亡。让人啼笑皆非的是,这些人的违法行为往往被其拍摄的视频记录下来,警察一查一个准。交通安全关乎公共利益,我们强烈支持交警部门重拳出击。
审慎思之,这种现象的出现不是一句“法律意识淡薄”就能解释,其实有着更深层的原因。心理学中有个“尖叫效应”:在满是人群的街道中,如果有人突然歇斯底里地尖叫,往往能快速吸引人们的注意力。近年来,网红经济蓬勃发展,“审丑大戏”愈演愈烈,后来者想博出位,往往会选择更夸张的言行,甚至不惜打法律擦边球或干脆当众玩火。与爆红获得的收益相比,那些轻微违法所获得的处罚难以形成痛感,甚至处罚本身有时都被捆绑成了炒作的一部分,示范效应极其恶劣。如此扭曲的盈利模式,将一批“网红”变成了“臭红”。
对放飞自我的“网红”不能再听之任之。2018年起,国家建立了网络主播黑名单制度。但必须看到,我们对于“网红”的前期管理依然薄弱,被封杀的主播往往是在引发巨大的舆论声讨后才被逐出行业,而在守法与上黑名单之间仍存在灰色地带。一名“网红”,粉丝量动辄几十万、几百万,其影响力不亚于公众人物,我们对其的行为要求不能仅是“不违法”或者“不严重违法”这么低。从相关部门到视频平台,还是要拿出更详实的标准和方案来,让那些投机者彻底打消出臭名的念头。总之,网络世界虽然虚拟,治理举措不能虚无,该出手时必须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