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北京重度失能老人可以拿护理补贴
10月25日下午,北京市民政局正式发布解读《北京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委员、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红兵介绍,该办法由市民政局等七部门共同制定的已于9月30日正式印发,10月1日开始实施。
面向全市老年人,整合多项制度、统筹建立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高龄老年人津贴制度,帮助存在经济困难、失能、高龄等状况的老年人及其家庭提高支付能力,既使老年人享受到专业照顾服务,也减轻老年人个人及其家庭的养老照料负担。其中,新增两部分老年人的补贴津贴,包括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以及重度失能老年人、重度残疾老年人的护理补贴。《实施办法》实施后,预计有75万多名经济困难老年人、失能老年人、高龄老年人直接受益,全市每年发放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约20亿元左右。
同时,市民政局今天还发布《致全市老年人朋友的一封信》。符合条件的具有本市户口的老年人,目前无论是在居家养老、社区养老,还是已经入住机构养老,均可按照政策规定提出申请。其中,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是面向全市60周岁以上的所有老年人,高龄老年人津贴面向全市80周岁以上的所有老年人,首次实现政策全覆盖。
补贴津贴对象和标准
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发放给具有本市户口且符合相应条件的老年人,包括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高龄老年人津贴等三类:
(一)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
属于新增内容,发放给符合条件的低保、低收入、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人,用于补贴其晚年日常照料等生活性服务支出。其中享受低保待遇的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低收入家庭中未享受低保待遇的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且不符合前述条件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
(二)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
聚焦失能老年人照护需求,发放给重度失能或重度残疾的老年人,用于补贴其因生活自理能力缺失而产生的长期照护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照料支持、照顾服务、护理服务等照护性服务。
其中,经综合评估为重度失能的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肢体、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中的多重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
残疾等级为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二级、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
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听力、言语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三)高龄老年人津贴。
整合了原有补贴津贴政策,提高了发放标准,发放给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其中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500元、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800元。
申请方法和便民措施
(一)三种便捷申请方法
- 老年人或委托代理人、监护人通过智能手机、计算机等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网、北京社会建设与民政首页、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北京社会建设与民政),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后填报申请。
- 就近在本市任一街道(乡镇)民政社保办事窗口,出示居民身份证,让其协助登录申请网络平台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提出申请。
- 在社区或街道(乡镇)领取并填写《北京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申请表》后,到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救助或“一门受理”窗口出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后提交。
(二)三大便民措施
- 减少重复申请
为方便申请人,以下三种情形老年人不用重新提出申请,由社会福利综合管理平台通过老年人预留手机号码推送养老服务补贴津贴发放通知进行告知,系统直接生成并发放补贴至老年人持有的银行帐户。如老年人放弃补贴津贴、更改发放账户及其他疑问,可向户籍所在乡镇街道的社会救助或“一门受理”窗口反映,经核实后进行调整。
一是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凡享受本市低保、低收入待遇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除已入住社会福利机构以外的,直接默认其提出了申请,发放补贴至其持有的民政一卡通、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卡中。
二是高龄津贴,对应原80周岁以上及各区已经发过的历史记录,进行默认发放至其持有的养老助残卡中,遇有持两种卡以上的老年人,按特殊优先原则处理,例如,老年人同时持有“养老助残卡”“民政一卡通”,系统优先选择“民政一卡通”。
三是护理补贴,对持有残联发放的残疾证的老年人,直接默认其提出了申请,发放补贴至其残疾人一卡通中。
- 自动转接申请
被评为重度失能的老年人,由社会福利综合管理平台自动生成并推送发放护理补贴至老年人在申请评估时填报的指定银行帐户。
需要提醒的是,申请失能护理补贴的老年人需要先进行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每一次评估的费用都由申请人自付,评估机构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一般机构上门评估收费价格为60-80元/人次、到机构内接受评估收费价格为40-50元/人次,因路途较远产生的交通和误餐等费用由申请人与评估机构自行商定。
- 留足过渡时间
《实施办法》从正式实施的10月1日起,对延误申请时间在6个月以内的,实施申请人提交申请后从符合条件的当月起予以计发,就是6个月以内的可以从符合条件的月份起补发,最长可以补发6个月的。
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延误申请超过半年以上的,从符合条件且提交申请的当月起计发,就是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从提交申请的当月开始计算发放(含补发)。
补贴发放
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按月发放,每月月底前发放下月补贴津贴。补贴津贴通过统发平台对接金融机构转账,存入申请人在申请时确认的银行卡金融借记帐户。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领取补贴的情况也有不同:
- 符合条件可三项同享。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以同时申领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高龄老年人津贴,就是三项都可以享受。
- 同类型补贴可择高选择,不重复享受。相关政策主要有《北京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规定的生活补贴、护理补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见义勇为致残人员护理补贴、因公致残返城知青护理费等,申请人可以自主择高申领。
- 可以择一。对享受《北京市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社会福利机构补贴实施办法》的老年人,不能重复享受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对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残疾老年人,本着利益最大化原则,可以一边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一边享受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
- 不能择选。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老年人,不能重复享受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
- 不能列计。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
- 市区衔接。各区已经制定和执行的相关政策,以及出台了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方案的区,依据本办法之规定并结合各区实际进行妥善衔接。
首次补贴资金将在11月底前发放到位,鉴于政策执行是上发,即月底前发放下一个月的补贴津贴,因此11月底前发放到位的含义具体说来,就是11月底前通过一次或者两次发放,实现政策实施月的10月份的补发,11月份的当月计发,以及12月的上发,确保年内政策、年内到位、第四季度的补贴津贴一次性全部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