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人也会犯法吗?”毕业生求职心切 遭遇3类陷阱悔不当初
每年7月,都有一批高校毕业生离开校园、走入社会,他们在求职就业的过程中,出于急于自立、社会经验欠缺等原因,更难有效分辨公司的实际情况,很容易“踩雷”。
目前,谎称有高薪、稳定职位骗取入职好处费等传统诈骗案件依旧高发,而毕业生因求职时对公司情况了解不够,遭遇“培训贷”、误入诈骗公司等新陷阱更应引起关注。法官提醒广大毕业生,在求职时应杜绝侥幸心态,正确做好自我定位,学校、家长也要给予足够的帮助,让毕业生从学校到社会的这一步迈得顺利。
插图 冯晨清
陷阱1还没赚到工资 先背上培训贷
在毕业求职时,小郭从网上看到了某科技公司发布的招聘信息,该公司正在招聘开发人员。投递简历后,小郭便应邀参加了面试。
随后,该公司称小郭需要参加公司举办的培训,并要收取1.98万元的培训费。但这笔钱不需要小郭预先支付,只需要小郭以自己的身份在某互联网贷款平台上申请贷款,贷出的款项则交给公司作为培训费。
为了尽快入职,小郭按对方的要求进行了贷款,公司也对他承诺培训结束后只要考核合格即可转正,月薪保证在7000元以上,后期贷款将由公司偿还。
但在培训后,公司既没有给小郭办理转正手续,也没有代其偿还贷款。这笔贷款就记在了小郭名下,加上服务费和利息,还没有领取过任何工资的小郭就背上了一笔2万余元的债务。
与小郭同一批来到该公司的求职者共有30余人,他们均办理了培训贷款,而早在2016年,就曾有40余人因同样的方式吃了亏。
因认为某科技公司与网贷软件运营公司恶意串通,欺骗自己签订贷款协议,小郭等人将两公司起诉至朝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这笔贷款应由科技公司偿还。
2018年2月,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涉嫌犯罪,应交由公安机关处理,故裁定驳回小郭等人的起诉。
陷阱2 误入诈骗公司 险些实施犯罪
在湖南,刚刚大学毕业的凌超(化名)经过求职,进入了一家网络科技公司。在入职前,凌超曾经在网络上搜索过这家公司的基本情况,因为公司证照齐全,他便放下心来。但他没有想到,这家公司在合法外衣之下,做的却是诈骗的勾当。
入职后,凌超等年轻人被公司安排的工作,竟是将自己伪装成40多岁的成功女性,通过社交媒体包装自己,诱骗他人“投资”公司的沥青、原油期货项目。通过微信、QQ等渠道,凌超以虚构的身份接触有经济基础的客户,并引导对方投资相应的期货。
但在工作中,凌超逐渐发现了公司的异常,这家公司并非是在客户赚钱时获取相应的提成款,反而是客户亏损越多,营业员提成越高。种种反常的状况让凌超萌生退意,但因为被公司扣着3个月的工资,加上主管不断地洗脑,凌超并没有提出辞职,只是在努力拖延时间,没有实际实施诈骗行为。
事实上,民警此时已经接到相关被害人的报警,经过侦查,黄石市公安局在该公司的经营地将公司相关涉案人员全部控制。
“骗人也会犯法吗?”央视新闻公布的抓捕过程显示,在民警出现时,现场甚至有年轻人愣愣地发问。
所幸,凌超因犯罪情节较轻,最终被免于刑事处罚,而和他同时间进入公司的另一位应届毕业生则已涉嫌犯罪。经湖北省阳新县法院审理,该公司的股东、主管、员工等15人分别因诈骗罪获刑,公司法人代表柯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陷阱3 轻信合作渠道 寻找求职“捷径”
2017年,北京某职业学院航空旅游学院院长刘某接到中间人谢某的邀请。谢某称其与某机场航空服务公司有合作,希望学校能够帮忙提供实习生源,航空公司则负责联系实习基地和岗前培训。
于是,刘某以学院名义与某机场航空服务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航空公司专门成立了事业部负责合作事宜,刘某兼任该部门的负责人。
但协议签署后,学院和机场并没有展开实质合作,反而是谢某借着“学校合作企业”的名号,其能够帮人办理入职的名声逐渐传开。通过学校教师、朋友介绍,一些希望从事航空工作的学生陆续找到了谢某,希望请他帮忙办理入职。谢某自然满口答应下来,收费则在每人十余万元。
事实上,谢某及其公司并没有与某航空公司进行任何合作,其只是在某航空公司正常对外招录时,帮助被害人以正规途径报名,并提前给予他们一些礼仪、化妆培训。
如果被害人顺利面试通过,这笔报名费就是白白赚来的收入,而若是没有通过,谢某则从航空公司的官网上随便选取一个报名号交给被害人,谎称可以凭借这个号码进入复试、体检环节。
直到某航空公司的最终录取名单公布,被害人才发现自己受骗,但交纳的钱款已经被谢某挥霍一空。通过这种手段,谢某先后骗取了7名毕业生共计94万元。最终,顺义法院以谢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且责令其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不仅初出茅庐的毕业生容易在求职中受骗,在毕业季,称能帮助办理北京市落户、可以花钱换取编制等广告也会让家长丧失分辨能力,甘愿为子女支付大额费用,直到被骗后才幡然醒悟。
法官提醒
求职没有捷径 理性做好自我定位
谎称手中有优厚的资源,从而骗取求职者钱财的诈骗行为经常见诸报道。但就是如此“常规”的骗术,骗子却仍能屡屡得逞,正是因为他们抓住了毕业生和家长的心态。
“首先从思想上,一定要杜绝通过找关系、走后门就能找到好工作的想法。” 北京市三中院刑二庭宋环宇法官开门见山地表示,不少学生和家长总是对求职抱有幻想,但现在公务员、国家企事业单位等职位的招考都是公开透明的,入职前有严格的考察流程,“在这种情况下,还打着包入职旗号收钱的,基本可以认定是骗子”。
由于当下大学生求职压力大,网络上不少号称“低门槛、高收入”的职位,正是骗子利用毕业生急于实现经济独立的心理而设置的。如果盲目追求这种职位,就很容易踏入陷阱,如在入职前就被引诱缴纳培训费、住宿费、保证金等大额费用。
宋环宇法官建议毕业生要理性评估自己的能力,不要被招聘方开出的优厚条件冲昏头脑,也不要因为暂时的失业就自暴自弃。一般来说,正规公司不会在入职前就收取大量款项,如果确实不得不支付,最好通过银行卡、支付宝等可以查询到钱款走向的方式支付,保留支付证据,避免使用现金等难以查证的手段。
入职前多留心 学校家长也要帮忙
目前,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组织领导传销等犯罪已经成为了大学毕业生违法犯罪的高危领域。实施上述违法行为的公司,通常会将自己包装成正规的人力资源公司、网络公司等,并向求职者开出优厚的待遇,乍看上去确实是个不错的求职选择。
而大学生常常由于社会阅历有限,入职前不会对公司的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在较大的就业压力下,极易只靠面试时的简单接触就贸然入职。而在发现公司经营存在异常后,又以“法不责众”的理由来麻痹自己,直到公司案发才追悔莫及。
“如果只靠毕业生个人的能力,识别公司的情况恐怕确实不现实。”宋环宇法官提醒各位家长,如果有能力的话,最好在孩子求职过程中多贡献一些经验,并且尽力通过多方渠道进行核实。
首先,要确认公司是否有合法注册的工商资质,并要注意公司近些年的经营状况是否正常,这些可以通过公开信息查询。如果有条件,还可以通过亲友等途径进行深入了解,以做到知己知彼。
而对于高校来说,目前学校对大学生就业的指导,主要偏重于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角度,而忽略了实践。
“社会是非常复杂的,大学生在迈入社会的时候,可能会面临他们根本无法想象的风险。”宋环宇法官建议,学校应该针对就业风险开展相应的培训,如果有条件,可以请司法工作人员或劳动部门的人员走进学校,帮助学生们了解真实的求职环境。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 刘苏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