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为还债8万元卖掉9个月大亲生女儿 当日赌博又输6万元
北京晚报讯 为了偿还10万元外债,竟然狠心地将自己的亲生女儿以8万元出卖,结果当天赴澳门赌博就输掉了6万元,女婴晓晓(化名)的父亲陈某因涉嫌拐卖儿童罪,昨天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当庭受审称后悔。
被害人晓晓是仅有9个月大的女婴,她是被告人陈某与同案犯张某的非婚生子女。据检方当庭指控,去年12月4日,陈某伙同晓晓的母亲张某以出卖为目的,按照与对方事先所商议的,在深圳市深圳北站广场一次性支付人民币8万元,并签订所谓的“送养收养协议书”,将晓晓出卖给姜某、苗某某。
姜某担心在返程途中晓晓哭闹引起注意,就提议让晓晓的母亲张某坐火车陪同前往。陈某和张某都表示同意。
在乘坐火车的时候,陈某和姜某因张某返程车票款发生争执,陈某对卖女儿一事反悔了。第二天,张某、姜某、苗某某在北京西站附近宾馆入住,等候陈某前来处理此事。姜某拨打了110报警。
据姜某称,之前他花8万元购买了一个9个月大的女婴,但对方反悔了。北京西站民警接到报警后,前往北京西站该宾馆,将姜某和女婴的母亲张某一并带回了解情况。之后,被告人陈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据晓晓的母亲张某供述,因为晓晓是她和男友陈某的非婚生女儿,出生后,双方父母都不认可,也不为他们提供帮助,两人生活压力很大。为了避免孩子受苦,陈某提议将孩子送人抚养,她不同意,但最后还是将孩子带给领养人看了。她表示不清楚男友怎么找到的“领养人”,还有怎么谈的钱。
在法庭上,被告人陈某表示非常后悔,认罪伏法。据了解,陈某因欠下10万元的外债,手头缺钱,于是在一个叫“圆梦之家”的QQ群里发布了一条卖孩子的信息。而“买家”姜某因自己的孩子身体残疾,一直想收养一个正常的孩子。姜某看到这条消息后,主动联系陈某。双方谈好价格后,姜某亲自检查了孩子的身体状况,随后支付了8万元,双方交易达成。当天下午,陈某便拿着卖亲生女儿得到的8万元钱,去澳门赌博了,结果输掉了6万元。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拐卖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之一的行为。只要实施了前述一种行为,即以拐卖儿童罪论处。拐卖儿童的,将被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根据刑法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的,将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检方认为,陈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伙同他人出卖亲生子女,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责。
在庭审的最后,法官宣布休庭,此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