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有网店欲虚报特价揽客? 工商总局:商家须做到“七不得”
2017年11月3日讯,“双11”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即将到来,国家邮政局预计,“双11”期间(11月11日至16日)邮政业处理的邮件、快件业务量将达到15亿件,同比增长35%。为此,国家邮政局首次提出“质量‘双11’”的目标,力求“全网不瘫痪、重要节点不爆仓”。昨天国家工商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提前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网络市场监测监管;要求商家不得先涨价再打折、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做到“七不得”,让消费者放心消费。
工商总局要求各地提前采取行政告诫、联合座谈约谈、发布典型案例、加强警示宣传、强化监测监管等方式,督促指导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组织者和经营者严格遵守“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法律规定,事先公示网络集中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规范订(定)金、优惠券的使用方法,做到“七不得”:
不得发布虚假广告、虚报特价揽客、实施有价无货的欺诈行为;
不得先涨价再打折,借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
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不得虚构交易、对平台成交量或成交额进行虚假宣传;
不得限制、排斥竞争;
不得攻击贬低对手;
不得限制、排斥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
据悉,目前,由工商总局、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食药监总局、网信办、邮政局等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的联合督查组,正在对部分省市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进行集中督查。督查组将在“双11”前实地调研指导京东商城、亚马逊、当当网、聚美优品、1号店、携程网、苏宁易购、途牛网、阿里巴巴、网易考拉、网易严选、唯品会等平台(网站),了解“双11”企业开展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和风险防范措施准备情况,针对问题进行行政指导,对企业加强自治、落实平台责任、规范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提出要求,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