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假身份补办卡窃取多名被害人巨款 团伙3人受审
2016-07-01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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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日讯,获取被害人的个人信息后,去补办被害人的手机卡,注册支付宝等网上快捷支付账号,并使用补办的手机卡接收验证码,通过购物消费或取现等方式窃取这些被害人银行卡巨额钱款。今天上午,该团伙3人因涉嫌盗窃罪,在海淀法院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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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男一女3名被告人都是20多岁,为山东老乡,案发前都属无业人员。据公诉人当庭指控,被告人韩某、徐某于去年9月初,通过他人获取被害人年近60岁的崔女士的个人信息;指使他人在北京市东城区北京电信广渠门营业厅补办崔女士的手机卡;然后,利用注册支付宝等网上快捷支付账号、并使用补办的手机卡接收验证码的方式,通过购物消费或取现等手段,窃取崔女士2张工商银行卡内的人民币共计37934.95元。另有4565.26元因被退款,最后未得逞。
去年9月中上旬,韩某、徐某利用相同的方法,获取34岁的被害人张女士的个人信息,并指使他人在海淀区北京电信莲花桥营业厅补办张女士的手机卡;之后,韩某指使被告人张某使用伪造的被害人张女士的身份证,在山东一邮政储蓄银行办理张女士的同名银行卡。张某在明知韩某将使用补办的银行卡盗刷他人银行卡的情况下,仍冒充张女士的身份办理2张邮政储蓄银行卡,并都交付给韩某使用。后被告人韩某、徐某利用注册支付宝、财付通、网易宝等网上快捷支付账号,并使用补办的手机卡接收验证码的方式,通过转账或消费等手段,窃取被害人张女士3张工商银行卡内共计215954.08元。其中,77900元是通过张某补办的2张邮政储蓄银行卡窃取的,另有3万元因被支付宝冻结而未得逞。
至截稿时,庭审仍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