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发帖称幼儿园“虐童” 涉及小儿让家长如何举证?
2016年3月14日讯,一名6岁孩童的家长在网上发帖称孩子在幼儿园受到了老师的“暴力”“虐待”,利用网络对幼儿园及老师的行为进行了“曝光”并声讨,却因此惹来了官司。日前,朝阳法院一审判决家长的行为构成对幼儿园名誉权的侵害,要求其删帖并公开道歉。法院断案主要看证据。但是,在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中很多家长都有这样一个困扰:孩子太小,自己都表达不清,如何让家长举证?
家长发帖称孩子受虐待被幼儿园告侵权
这位家长在网上发贴称“因为孩子洗手的时候多按了两下洗手液,张姓老师批评孩子时用手连续戳头直到孩子头撞到墙还在一直戳!孩子调皮,老师就用抹布打孩子头。孩子要去卫生间,老师不允许孩子穿鞋,让孩子光着脚上厕所。如果孩子不听老师的话,老师就让孩子对着墙说无数遍对不起。中午午睡时间,孩子睡不着,就让孩子抱头在地上转圈。孩子自打去年转到这个幼儿园后,就一直受到这样的虐待。”“老师还多次跟其他小朋友说不许和他玩,孤立一个五岁多的孩子,这是老师该引导的吗?”“可怕的是我上网查到,这家幼儿园去年就被家长发帖子举报有老师让孩子喝洗手液!”……
幼儿园认为网贴内容失实,侵犯了幼儿园的名誉权,将家长张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其赔礼道歉,删除帖子并恢复名誉。
根据幼儿园的说法,张先生的小孩比较调皮,平时总喜欢欺负别的小朋友,老师对其教育是正常的。但幼儿园方面承认,老师的教育方式确实不够和缓,对此园长已对老师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向家长致歉,但网贴上所写的内容并不属实。
为证明两名当班老师虐童,张先生出示了两名老师的道歉信,跟院长的对话录音、孩子与妈妈的对话录音等7组证据。张姓老师在道歉信中称,其真诚地向家长及孩子道歉,自己的处理方式确实不对。胡姓老师则称,是因自己将个人情绪带到了工作中,以至于伤害了孩子的幼小心灵,给孩子和家长造成了严重的心理负担,这是自己工作上的失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