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劳动争议现新变化 司机与约车平台判非劳动关系
2016-02-02 12:42
网络
TF006
2016年2月2日讯,北京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近日发布了自成立20年来第一个劳动法专业蓝皮书。蓝皮书指出,在互联网+时代,涉互联网企业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呈明显增长趋势。
蓝皮书披露的“2015十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当中,就有一个典型案例:2013年2月25日,孙先生入职北京某汽车技术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并签订了《劳动合同书》。孙先生的岗位为代驾司机。2014年3月26日,公司解除与孙先生的合作协议。为此,双方产生争议,孙先生向石景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最终,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均没有支持他的诉讼请求,认为他和公司之间的关系不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不属于劳动关系。
专家分析认为,这是全国范围内第一起网络预约平台与其下属的驾驶员之间劳动关系确认案件,虽然其形式仅局限于代驾服务,但这也已经为发展迅速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模式作出了引导。它受人瞩目的原因在于专车预约平台与司机间如果存在劳动关系,将在极大程度上影响相关各方的权益,并引申出如司机被认定为劳动者后应享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发生交通事故情形下的赔偿责任承担、所得按工资而不是劳务费纳税等问题。
蓝皮书还透露,2015年以来,受经济增速放缓、产业结构调整和疏解非首都功能等多种因素影响,全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数量增长明显,且处于持续高发态势。对数据进行比较可以看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数量在经历了2012年度的大幅上升后,在2013年度、2014年度基本保持稳定,但在2015年度又有明显增长,应当主要归因于经济下行、用工不规范、劳动者权利意识增强、京津冀一体化推进等诸因素的叠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