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2日讯,来自河南的男子张玉志,被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起诉至北京二中院。检方称,他因感情纠纷,明知被害人李某拽住了他的车门,还是强行行驶,最后将李某碾死。记者上午获悉,北京二中院已受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称,张玉志和李某之间存在感情纠纷,2015年6月5日8时50分许,驾驶着宝马车的张玉志明知当时李某用手拽着车辆副驾驶位置的车门,跟着车子向前跑,还是继续踩油门向前,致使李某倒地并被该车碾轧致死。
公诉机关认为,张玉志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北京晚报—北晚新视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