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员拉萨援建 打官司时间太长老百姓耗不起
2015年12月15日讯,老百姓不到万不得已谁也不愿意去打官司。胡欣宁是北京二中院的审判员,在北京他就深知这个道理。可自从他来拉萨援建,就发现,当地老百姓就是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也不来法院。为什么?时间太长,耗不起。
刚到拉萨的时候,胡欣宁就接触过一个案子,是一起民工讨薪的维权纠纷。这件事本来事实很清楚,可就是久断不下。公司拖欠50多个民工的薪酬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民工的情绪特别激动,告到法院之后,公司还是无动于衷!而且遇到的这个公司也不是什么善茬儿,法人代表态度特别恶劣,话里话外的那意思就是:有本事你就告,拉萨的法院最快的判决也得仨月,等告下来都明年了,那时候我指不定在哪呢!
胡欣宁把他负责的民事一庭的工作人员分成了两拨,一拨去安稳民工的情绪——事情已经拖了这么长时间,就差这一哆嗦了,千万不能把有理变成没理。
然后另一拨再去做公司的工作。你要说财务有问题,好!法院把取证的证据拿出来,我来帮你证明你账面上有钱;你要说就是赌气不给,对不起,你这么做是犯法。
两边工作一起做,公司还是不肯配合、不接受调解,那就当庭宣判嘛!当地的企业还以为判个案子得三个月以后出结果呢,谁想到当时就出判决书了。50多个民工胜诉,你公司得麻利地给人家钱。这就从民工讨薪变成了法院为他们讨薪。民工们接到判决书这个高兴啊,说这回哪也不用再去闹了,还是法院好使!
这件案子办完之后胡欣宁就琢磨,为什么当地法院判一个民事纠纷的案子要用三个月?他仔细观察了一下当地法官的审案过程,发现了几个问题。首先就是对法律条文不熟悉,在庭上听完了原告被告的陈述之后,下了庭还得去查条文。查完了再核实、再研究。这么来来去去的不是耽误时间吗?
另外,拉萨当地的情况也确实有它的特殊性,不管什么案子,都要考虑到民族、宗教的特殊因素。法律是严格的,但是在执法的时候也要有人情味,也得因地制宜。这么一来,有些看似简单的问题就复杂了,所以时间也就拖长了。
2014年12月4日,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这一天,胡欣宁来了一个示范演练。这天是个什么案子呢?是一个客栈转让纠纷。房主把房子租给了甲经营客栈,可是甲经营不善,就在合同期内私自又将房子转租给了乙。乙不知道这里面到底谁是原房主,高高兴兴地把房子接收了,还花了三十多万给装修了,就在马上要开门营业的时候,原房主来了,俩人一碰面都挺纳闷,都问“您是谁啊?”两边一沟通,原房主不干了,说这个房子我压根就没租给你,谁让你大拆大建搞装修的!乙说我是从甲手里租的。房主说那我不管,房子是我的,你给我出去……
乙已经交了房租,还装修了,花了好大一笔钱,现在却被房主赶出门、流落街头,真是欲哭无泪。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告到法院。接到这个案子胡欣宁就暗下决心,非得给他来个当庭宣判不可。可要想当庭宣判,这审判之前的工作他就得做。当时是11月了,拉萨的氧气含量下降到了内地的一半,胡欣宁带着工作人员光是现场就跑了三五回,了解来龙去脉……
开庭当天,拉萨市本地的媒体全来了,电视台、电台还要直播。为什么?因为胡欣宁开创了一个先例,是法院领导亲自审案的先例。好多拉萨市的老百姓都守在电视机前看着呢,看看北京来的院长到底水平怎么样。
胡欣宁还真让老百姓开了眼。事实清楚,当时就判。胡欣宁判乙方将房子归还给房主;甲方将房租和乙方装修的费用退还给乙方,并且赔付乙方的经济损失。
这个案子一结,援友们都说以后老百姓打官司都得找你了!胡欣宁说,没事谁愿意打官司啊,我就盼着大家的法制意识能增强,有了什么权益被侵害的事第一时间能想起我们来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