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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收确认”要加1元钱?送货上门本是快递分内事

2021-09-13 14:09 北京日报客户端 u025

近日,浙江省消保委发文称,有消费者反映,在使用“顺丰速运+”微信公众号寄快递时,发现一项收费金额1元的“签收确认”增值服务,购买该服务后收件人需凭顺丰发送的签收码或本人身份证后6位签收快递,消费者认为顺丰此举侵害了其合法权益。

对此,顺丰回应称,这一增值服务是目前快递行业中的通行做法,用户是否选择该服务,对快件正常投递没有影响。

顺丰相关负责人称,这类口令签收服务最先源于珠宝首饰、3C电子以及奢侈品类客户的特殊需求。在常规交付签收之外,此类客户还希望在快件投递时,顺丰能够提供验证6位口令信息或收方身份证号码后6位的增值服务,以确保快件由寄方客户指定的收方签收,避免快件错投或妥投后的交易纠纷。

浙江省消保委认为,条例中的验收应当包括对物品的当面验视和签收,顺丰速运推出的“签收确认”增值服务,实则是快递公司应尽的法定义务。

顺丰速运擅自把“签收确认”从应尽的法定服务内容中拆分出来,涉嫌巧立名目收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顺丰速运推出此项增值服务,容易使得消费者误以为如不勾选此服务项目,则顺丰速运可不提供“签收确认”服务,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嫌疑。

浙江省消保委的分析非常到位。快递服务本就应该把快件安全送到收件方手中,只有当消费者要求额外确认收件人身份时,才会使用这类特殊确认的收费增值服务。消费者如果不仔细阅读该公司的承运合同,极易被“签收确认”四个字误导。1元钱看似是小钱,但是,花得糊里糊涂,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就是实实在在地被侵害了。

“所有寄递企业应该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提供并优化服务,切实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浙江省消保委的这句提醒,更是道出了消费者的心声。

仅就收件环节来说,近来越来越多的收件人发现,快件在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被送进快递柜,自己不得不多跑路去取件;更有甚者,一些快递小哥习惯于直接把快件扔在收件人的家门口,没有电话、短信通知,连门铃都懒得按一下。收件人往往通过物流信息才得知自己当日有快件送达,“家门口”成为签收人,类似收货单,相信很多收件人都不陌生。

对快件签收确认,本来是消费者的权益。可如今,收件人能“开箱验货”,几成奢望。虽然对快递小哥的关爱和理解已经成为社会共识,他们“时间紧、任务重”,需要更多的宽容和支持,但是,理解和关照不等于放任。

首先,快递企业应该加强流程管理,那些未经允许就把快递扔在门口、直接放进快递柜的行为,不应被默许;消费者合理合法的愿望更不应被利用,移花接木,用收费服务进行误导。第二,快递小哥应该用尽职尽责的工作回报社会给予的温暖,在正常投递过程中把快件安全送到收件人手里。最后,消费者要维护自己的权益,保障自己的选择权。这不是苛求,是正当要求,而且,能够防止“乱扔”之风蔓延。

快递业务,肯定要追求“多快好省”。但是,如果没有“好”字,“多快省”就都成为空谈。把每个快件安全送达,让寄件人、收件人安心放心,是快递小哥的责任,也是快递业发展壮大的基本前提。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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