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纠纷心情不好,男子竟将车停在中间车道站车顶抽烟?警方:刑拘!
据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官方微博2月9日通报,2月5日21时许,在广州市南沙港快速路仑头南行1公里处,男子黄某(22岁,揭阳市人)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违法停在中间车道,并在车顶抽烟、拍照,给途经车辆的行驶安全造成威胁。警方发现后,立即派出民警赶到现场处置。
通报称,经调查,黄某供认因家庭纠纷心情不好而故意实施以上行为。2月7日,嫌疑人黄某涉嫌以其它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已被海珠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延伸阅读:
夫妻俩高速上停车“凹造型” 还到路中央找拍照角度
2020年8月据媒体报道
众所周知
站在路中间拍照十分不安全
在高速上这样做更是极度危险
但有人却不以为然
为给妻子拍照
他走到高速路中间
8月25日
在浙江甬莞高速公路上
一对夫妻停车拍照
为了找更好的拍摄角度
男子林某直接走到了中间车道
林某后来解释道:
“当时我觉得景色特别漂亮,
妻子也觉得确实挺美的,
看了下前后几乎没有一辆车,
然后我们就下来(拍照)了。”
交警直言“捏把汗”
网友纷纷怒批
高速交警发现此次“险情”后
立即予以制止
交警对小两口说:
“在监控里发现时,
我们都替你捏了一把汗。”
随后对林某违法停车的行为
处以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对其妻子处以罚款5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2条规定:禁止机动车在高速上有以下行为:(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二)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五)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修正)》第90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规定: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一次记6分。
对于林某夫妇的冒险行为
网上批评声一片
有人直斥其“没有安全意识”
也有网友调侃式教育称
“找啥角度,720度全是死角”
还有人认为:
应该“多罚点,长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