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让金店代卖金手镯,因收据上多了这样一个标点符号,差点要不回来了
刘女士因为急用钱,将一只58克的纯金(黄金)手镯押于四川平武的一家金店内代为出卖,并和金店会计在收据上对托卖事宜进行了书面记载。然而,当刘女士事隔3年半欲取回后,却被对方告知手镯已被取走,且收据上多了一个标点符号。
图文无关 资料图,新华社供图
无奈之下,刘女士将金店会计告上法庭。近日,平武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因刘女士提供了交接凭证原件,金店会计却未能提供直接、有效的证据证明涉案手镯已被刘女士取回的事实,其应该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因此,法院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判决金店会计返还刘女士被押其处代为出卖的涉案手镯。
代卖收据上多了一个顿号
2016年10月7日,刘女士因急用钱,将一只重58克的纯金(黄金)手镯,押于四川平武一家金店的会计钟先生处,请代为出卖,双方分别在自带复写功能的收据联(二联单)不同位置用蓝色圆珠笔对双方托卖事宜进行了书面记载。
其中,钟先生书写内容为:“日期2016年10月7日,你押纯金手镯一条58克,拿走6000元,大写陆仟元,发据单位珍爱金店,会计钟某某……”其余票据书写字迹为刘女士书写,内容为“押纯金人刘某,手镯一条58克,拿走(另提行)6000元正,大写陆仟元正……”收据由钟先生提供,红黑二联,钟先生留存黑联(手写联),刘女士保存红联(复写联)。
双方具备了以上托卖手续后,钟先生向刘某支付了6000元,并合意该6000元待手镯卖出后在手镯价款中扣除,或未卖出时在刘女士取回手镯时退还。
2020年3月间,刘女士准备好6000元去钟先生处准备取回手镯时,却被告知其在收据上签字“拿走”后,已经将被押手镯取走了。而且,钟先生提供的收据上,刘女士所写的内容变成了“押纯金人刘某,手镯一条58克,拿走、6000元正,大写陆仟元正”。
也正因为“拿走”二字后面多了一个顿号,刘女士没有要回自己的黄金手镯。于是,刘女士将钟先生告上法庭。
法院判金店会计返还手镯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的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在本案中,刘女士要求钟先生返还被押手镯,由于钟先生认为刘女士已“拿走”否认还留存,则刘女士应先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并没有“拿走”手镯的事实,其次要证明“拿走”系指当时拿走的6000元钱。
庭审中,钟先生认可从刘女士处取得了手镯一只代为出卖,因此能够证明在代卖期间钟先生系手镯的实际占有人,刘女士还提供了双方所具备的手镯与钱的交接凭证原件,刘女士所述事实和举证对其涉案手镯享有完全的所有权,钟先生无权占有的事实,已完成了举证责任,证据达到了证明标准。
审理中,钟先生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收据上刘女士书写的“押纯金人刘某,手镯一条58克,拿走、6000元正,大写陆仟元正”字迹内容中,“拿走”二字书写时间与刘某书写的其他内容书写时间是否为同一时间书写进行司法鉴定。其目的就是证明,如果不是同一时间写的,就有可能刘女士在原收据上写的“拿走”就是拿走了被押的手镯,但也是一种可能,也还不能达到完全的证明目的,还需其他证据佐证。
最终,鉴定机构对钟先生申请事项无法鉴定。因钟先生未能提供直接、有效的证据证明涉案手镯已被刘女士取回的事实,其应该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因此,法院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刘女士要求钟先生返还被押其处代为出卖的手镯的诉讼请求予以了支持。
延伸阅读
卖了一套房子换来“宝贝”字画,免费代卖到底是陷阱还是馅饼?
9月13日,直面问题践行承诺”大型电视问政节目—《作风监督面对面》开问。问政关注了免费代卖“宝贝”字画的问题。
免费代卖字画
画没卖出去,押金也不退
济南市天桥区美林大厦二楼,有一家名为物博国际的公司,每天都吸引不少老年人光顾,业务员现场向他们介绍代卖字画的业务。在物博国际公司内,还不时有老人用手推车,专门拉着字画来代卖。老人说,这些字画都是她从各个渠道购买的,花了十几万到几十万不等,是卖了一套房子换来的。
业务员口口声声强调代卖字画不收任何费用,实际情况真像他们说的这样吗?近日,市民李女士反映,家里老人就是被物博国际公司以代卖字画的名义,收取了1万元的押金。最终,画没卖出去,押金也不给退,最终还是派出所民警出面,才把钱要回来了。
无独有偶。市民杜女士2017年瞒着家人,从一家名为济南国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买了大量收藏品,一共消费了45万多元。三年的时间过去了,直到今年五月,杜女士手里的收藏品一件都没有卖出去。
类似的新闻,央视也曾有过报道。今年8月21日,央视社会与法频道播出了《烫手的宝贝》,最后警方把诈骗老人钱财的嫌疑人,以涉嫌诈骗罪捉拿归案。
通过12345热线统计,2020年1月1日到8月31日热线共受理关于购买、投资艺术品上当受骗的求助、投诉类相关问题约11件。
回应:
下线之后进行核查
“近些年来,老年人因为这一类的模式上当受骗的人还是很多,说实在看了这个短片,心情也很沉重。”济南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徐春华说,对于艺术品经营管理,国家有一个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其中第五条明确规定,设立艺术品经营单位的,首先要向市场监管部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同时要向当地的文化行政部门备案,对于日常的监管工作,是由文化行政部门监管。
这个问题主要出现在很多老人接受这些公司的培训、洗脑,最终会上当受骗。模式是一样的,就是很多人老是在关注投资、关注收益,这些不良公司是盯着本金,你盯着人家的收益,最终上当受骗的人很多,这里面确实需要行政机关要加强监管。同时老年人确实需要提升自我防范能力。
“从目前案件形况看,有欺诈行为,里面需要公安机关受理进行核查,核查之后才能拿出意见。”徐春华说,对这个案件,一直以来是高度重视的,只要是核查之后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打击。“应该说我们在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侵害老年人的权益案件中,我们多年一直坚持严打,所以目前非吸案件在整个济南相比全国同类城市,我们的形式是好的。”
徐春华说,对于片中的问题,下线之后会责成法制部门牵头,经过初查后如果嫌疑人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构成刑事犯罪,坚决给予打击。因为非法经营法律规定的很明确,这个罪名必须是未经许可,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专营、专卖、限制买卖的物品,艺术品不属于这一类。所以线下核查,我们下线之后认真调查一下再作结论。
(原标题:让金店代卖金手镯,因收据上多了这样一个标点符号,差点要不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