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中院通报:去年8月到今年8月,47名被告人骗医保4600多万
47名被告人,犯罪金额4600多万元,平均到每个人身上,将近百万。北京市二中院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从去年8月到今年8月的一年间,诈骗医保基金犯罪案件的审理情况。
法院发现,诈骗医保基金的方式主要有五大类:
1.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诈骗医保基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采取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收费单据、虚开发票、将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计入基金支付范围、挂名住院等方式诈骗。
2.医生参与骗取:个别医生故意伪造住院记录、开药记录,与医院其他工作人员串通,就报销的医保基金费用进行分成。还有个别医生明知他人是冒名就诊的“药贩子”,不定期接受贿赂,为“药贩子”大量开药。
3.冒用他人医保卡、大量开药:通过上家大量收集他人医保卡,到医院冒名就诊,持同一医保卡到不同医疗机构大量开药,或持同一医保卡开具多个门诊科室的药物,药物一般为心脑血管、高血压、糖尿病、骨科相关慢性病用药,加价卖给非法收购药品的下游犯罪分子。一般情况下,个人使用医保卡购买药品时,负担药费总价的10%至30%,而出卖价格为药价总额的50%至60%,中间赚取药价的20%至50%。
4.大量收集医保卡:明知他人使用医保卡进行冒充就诊等诈骗犯罪活动,而大量收集医保卡供他人使用,赚取医保卡租赁费或犯罪提成。
5.非法大量收集药品:这是诈骗医保获取药品犯罪的下游犯罪,行为人或者事前共谋诈骗医保基金,约定事后收购药品,或者事前无共谋,但明知是犯罪所得药品而收购、分销,或者没有获得买卖药品许可而收购药物。
一年之中,二中院审理了35件诈骗医保案件,一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5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人均涉案犯罪金额近100余万元,个别犯罪团伙人均涉案金额高达300余万元。造成涉案金额如此巨大的主要原因是,案件长时间未得到查处,平均作案时间超过2年,最长的达7年。
案例链接
冒用他人医保卡大量开药
被告人李某、李某某系父子关系,2016年至2018年间,二被告人通过收集程某等人的医保卡,到医院冒名就诊,虚开大量处方药物后对外加价出售,骗取国家医保基金103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二被告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国家医保基金,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对被告人李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对被告人李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法官提醒
管好自己的医保卡
法官表示,无论何种手段的医保诈骗,最终都需要大量医保卡消费套现。根据相关规定,医保卡只能本人使用,出租、出借医保卡的,应依法退还资金并处罚,明知他人进行诈骗犯罪仍提供医保卡的构成共同犯罪,但部分参保居民法律意识淡薄,为了蝇头小利违反法律规定,造成国家医保基金的巨额损失。
法官建议,加强对医保参保居民的法治教育,对违规出借、出租医保卡的持卡人,要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原标题:二中院上午通报诈骗医保基金犯罪案件审理情况 47名被告人骗医保4600多万)
来源:北京晚报
本报记者 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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