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心!精神病男子缓刑期间在电梯内砍死八岁男童,去年曾砍伤一名女同学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公安局发布通报,8月12日,嘉禾东路一小区发生命案,一名有精神病史的18岁男子对受害人行凶后乘车离开到公安机关投案。
据了解,受害者是一名8岁男童。家属称,嫌疑人尾随男童进入电梯后将其杀害。
家属告诉记者,警方曾透露,
嫌疑人去年在学校读书期间曾砍伤一名女同学,
今年7月获缓刑,目前处于服刑期。
家属称,
嫌疑人此前也住同一小区但并不认识,
今年5月已搬离小区。
据警方通报,
目前嫌疑人已被刑拘。
延伸阅读:
精神病是免死金牌吗?惧怕与同情并存,监护人应承担更多法律责任
精神病是免死金牌吗?如何防止更多类似悲剧发生?
“武疯子”攻击他人的案例,已非一起,只是性质和程度不同而已。对待这类精神病患,公众的心态是惧怕与同情并存:虽然这些人病态施暴时难以自控,对他人的伤害令人愤怒,但他们毕竟是病人,人生不幸。值得注意的是,精神病患的家人同样苦不堪言,长期治疗的费用、反复发作的无奈、惹出乱子的隐患,都成为这些家庭沉重的负担,有些家庭不得已时,甚至采取锁链加身等极端手段控制病患,虽不可取,实属无奈。
无论是精神病人造成的安全隐患,还是对精神病人实施不人道的管制措施,都不是人们愿意看到的,更不应成为精神病人这个特殊群体的常态。一方面,为保护无辜的受害者权益,可以探讨修订法律,让精神病人以及监护人承担更多的法律责任,消除公众对滥用精神病患具有免死金牌的猜疑与担忧;另一方面,更应该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探讨如何既能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又能防止其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监管之道。
家人无疑是精神病患监管的第一责任人,但众多伤害案表明,单靠家人或特定监护人的力量肯定不够。需要反思的是,在家人认知不足、监护不到位的情形下,社会如何设置一道防护网,保障精神病患者的行为在可控范围内。
这张防护网需要各方合力编织,比如派出所、社区(街道)等单位要准确掌握辖区内精神病人的数量以及实际病情,协助解决病人的就医难题,为其家庭提供力所能及的帮扶,共同守好第一道防线,时刻锁住患者病情,从源头上减少极端事件的发生;治疗机构要科学诊断,建立医学档案,建立动态病历并有相应的应急措施,为院外病情加一把锁;小区物业等社会机构也要有针对性地强化防范措施,确保危险发生时能第一时间到场处置。其中,政府尤其不能缺位,要在制度上、资金上为精神病患防护网兜底,建立公共干预机制。某种意义上,政府也应该是精神病患的监护人。
早在2013年5月1日起施行的《精神卫生法》中,就有“精神卫生工作实行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机制”的表述,对于各责任方而言,或许需要更加明确的责任清单,形成无缝衔接的责任链条,共同保障好精神病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地消除“武疯子”给社会带来的危害。一旦机制完善了,从监护人到政府责任更加明晰,不让精神病患成为安全隐患,那么,将来精神病就不能再成为犯罪的挡箭牌。
(原标题:痛心!精神病男子缓刑期间在电梯内砍死八岁男童)
来源:综合辽沈晚报 南方都市报 荔枝新闻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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