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捣破一武器库,17岁学生申请保释被拒,还要改重罪!
一个23岁,一个17岁,两名学生……
10月15日,香港警方在大角咀一唐楼单位捣破武器库,检获大量疑似汽油弹和自制炸药原材料、至少两个手机引爆装置和3部航拍器等。
上述两名学生分别被起诉制造和管有炸药罪,昨天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讯。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17岁的次被告拟以50万元申请保释,但被拒绝,两人须继续还柙至明年2月27日再提讯。
控方申请,将案件再押后,以便进一步检验及分析现场的化学品、引爆装置和信号弹等,不排除会以更严重的罪名起诉两人。
警方10月15日捣破武器库。图源:文汇报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两名被告分别是暂时停学的副学士学生董上琳(23岁)、中五学生丁展峰(17岁)。
控罪指出,两人于今年10月15日在大角咀橡树街75号大厦一单位内,明知而保管或控制某些爆炸品,即硝酸钾与硫磺。
控方在交代警方调查进度时指出,涉案的疑似汽油弹液体具高挥发性,现场所查获的3部航拍器全部操作正常,能负重300克至500克。
警方表示,航拍器不排除被用作运送汽油弹,或其他危险品袭击警方。
据报道,警方在翻查闭路电视时发现,次被告丁展峰于案发前3日,在涉案地点附近一间便利店购物,警方也发现有关收据。
同时,警方还在有关单位内检获一部智能手机,虽然内容已被重设,但复原后发现手机的电话号码和丁展峰的电话号码相符,且曾贮存7000张相片,部分相片是他的自拍照,显示该单位与他有直接关系。
次被告的代理律师提出,以40万元现金,加上次被告父亲的10万元人事担保,申请保释外出,但被主任裁判官罗德泉拒绝,并决定将案押后至明年2月27日再提讯,其间两名被告须继续还柙。
控方进一步指出,由于屋内又发现连接电线的电话,现仍要调查是否用来连接遥控爆炸装置,并需更多时间检验及分析所发现的化学物品、对讲机以及疑似信号弹等,更不排除会以更严重的控罪起诉两名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