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书式耍赖”案该结束了,仍未履行的赔偿,司法也应乘胜追击
2019-11-29 14:11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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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教科书式耍赖”案又有了新进展。近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对肇事方黄淑芬起诉原告赵勇的代理律师岳屾山网络侵权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从2015年10月交通肇事起,到2017年11月,黄淑芬因拒绝支付法院判决的赔偿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司法拘留15天;再到2017年12月,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执行逮捕;到2018年6月,黄淑芬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人们原本以为,这起“教科书式耍赖”案自此已经画上了句点。但此事后来又陷入连续剧般的波折与反转。
这次二审判定,无疑是对黄淑芬“耍赖”的再次打击。但是,时至今日,黄淑芬依然拖欠近75万元赔偿款未履行。结合其在长达数年“拖延战”中的种种表现来看,这种迂回拖延的做法,明显也是“耍赖”的套路之一。现在,套路宣告失败,面对黄淑芬仍未履行的赔偿,司法也应该乘胜追击。
“教科书式耍赖”案发展到眼下,其挑战的已经不只是受害者家庭的权益,更是司法的权威。如此继续拖延下去,既是中了黄某的拖字诀,也是对司法资源的浪费,容易引发社会负面效应。 在强化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的今天,对待黄某这样顽固的“耍赖”者,相关的制度设计和司法执行,应该预示最坏的情形,彻底压缩其钻空子的空间。
总之,对于如此将“耍赖”进行到底的做派,司法应该穷尽所有的能动空间,帮助受害者家庭得到应有的赔偿。无论如何,“教科书式耍赖”这部连续剧是该结束了。公众已经“审丑疲劳”,当事人的权益和司法公信,更经不起消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