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南开西里社区俩垃圾桶隔几天就着火,纵火男子图啥?
因与小区清洁人员发生矛盾,男子短短几个月内,连续在小区两处垃圾桶内放火,所幸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经丰台法院审理,该男子因犯放火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去年11月,丰台区南开西里社区内一处垃圾桶突然着火,居民发现后立即将其扑灭。本以为是偶然事件,但没想到,社区内的两个垃圾桶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燃烧一次。其中一处垃圾桶就位于居民王某的窗户正下方,垃圾桶上方除了有王某家的空调外机,还有一棵大树,四周则停放着汽车,如果火势蔓延,可能造成极大的损失。
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查看监控后,发现小区居民杨某的嫌疑很大,便报了警。
在公安机关,杨某承认他是故意点燃垃圾桶的,因为他曾与社区内一名清洁人员发生争执,出于报复,便将燃尽的香烟滤嘴棉花点燃,投入垃圾桶内。
为了更好地燃烧,他还特意将滤嘴的海绵撕开,观察四下无人便实施放火行为。
从2018年底至今年3月期间,他先后纵火20多次。
丰台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无视国法,故意实施放火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应予处罚。杨某明知将未熄灭的烟头扔进垃圾桶会引燃垃圾,为给与其发生过争执的清洁工制造麻烦,故意多次将烟头扔进垃圾桶导致垃圾燃烧,放任了危害结果的发生。综合全案事实,丰台法院一审以放火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