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限运动第一人”坠亡案 双方同意调解
极限运动第一人吴永宁攀爬高楼坠亡,其家人以网络侵权责任为由起诉,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花椒直播”赔偿3万元。昨天,此案在北京四中院二审开庭审理,双方各抒己见,但休庭前均同意调解。
吴永宁曾在浙江横店影视城担任演员,前年起在花椒直播等平台发布大量徒手攀爬高楼的视频,总浏览量超过3亿人次,拥有上百万粉丝,被称为“中国高空极限运动第一人”。2017年11月8日,他攀爬长沙华远国际中心时失手坠亡。“花椒直播”是北京密境和风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视频直播平台。吴永宁的母亲何女士诉称,该公司应就其子死亡承担侵权责任。今年5月21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认定花椒直播应对吴永宁的坠亡承担相应的网络侵权责任,但吴本人应对其死亡承担最主要的责任,花椒直播承担的责任次要且轻微,应赔偿吴永宁母亲何某各项损失共计3万元。该公司提出上诉。
此次二审全流程采用线上审理的方式,由北京四中院副院长程琥担任审判长。密境和风公司称,吴永宁进行的高空极限挑战行为属于自甘冒险,直播平台方对于吴永宁的坠亡不具有任何过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平台方已经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提供存储空间的行为不属于加害行为;一审法院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及《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推定上诉人对吴永宁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密境和风公司对吴永宁是否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该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吴永宁的行为是否为自甘冒险行为?该公司应否减轻或免除民事责任?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围绕这些争议焦点进行了辩论,各抒己见。在庭审的最后,双方同意调解,法官宣布休庭。
据悉,双方将进行庭下调解,如达不成调解协议,法庭将择日宣判。
(原标题:高空挑战算不算自甘冒险?“花椒直播”应否减责?
极限运动第一人坠亡案 双方同意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