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判决后把车堵在执行局大门,法院向“豪横”被执行人开10万罚单
2020-07-03 14:42
北京晚报
TF024
认为生效判决“不顺意”,就开车堵住执行局大门,阻碍车辆正常进出。这是被执行人张某用来向法院发泄情绪的方式。记者昨日获悉,海淀法院对张某开出10万元罚单。
这是一起股权纠纷案件,根据生效判决确认的法律义务,被执行人张某需支付申请人股权转让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99万余元。而张某在支付30万元后,拒绝再履行剩余案款。法院依法从张某银行账户扣划5万余元。
在剩余案款的执行过程中,法官多次向张某释法明理,要求其履行法律义务。但张某仍然拒绝履行,甚至产生了对抗心态。近日,张某再一次来到海淀法院执行局,这次她采取了更偏激的方式——开车堵在执行局门前,阻碍法院车辆正常出入,并与安保人员形成僵持局面。
由于张某多次不配合执行、态度蛮横,加之这次的行为性质极其恶劣,为维护法律权威,惩戒张某的不当行为,法院决定依法对其罚款10万元。
经过法官讲解法理、批评教育,张某将所欠剩余执行款63万余元汇入法院账户,并缴纳10万元罚款。
法官指出,案件的执行需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尤其民事案件中诸多权利变更由当事人自主决定,法院无权干涉。但被执行人不可因此迁怒法官、恣意妄为,最终只会为“任性”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