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释疑养老补贴新政:三种补贴到账时间一致
市民政局昨天发布《北京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管理实施办法》相关问题问答,就市民关注的问题答疑解惑。
三种补贴到账时间一致
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包括哪些补贴?申请条件是什么?如何申请?对于这些热门问题,此次解答明确回复:具有本市户口、符合相应条件的老年人可以同时申领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高龄老年人津贴等三类补贴。
民政部门表示,此次北京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属于地区性福利政策,申请人需要具有北京市户口。
工作人员提醒,由于是同一个政策的三个分项制度,所以补贴到账时间是一致的,每月月底前转账存入指定的账户。
高龄津贴“自动升级”
新的政策对以前的补贴津贴进行了有效整合,政策实施后,原来60至79周岁重度残疾人居家助残补贴、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或称养老助残卡补贴)、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9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补助医疗、10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津贴取消,全部整合到了新的护理补贴和高龄津贴里。
新的政策实施后,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可申请高龄津贴。其中,80至8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是原政策中止后,在津贴标准上延续了原政策标准整合形成的;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是在接续原政策标准的基础上,并有所提升。
高龄津贴需年满80周岁后提出申请,审定合格的老年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申请人可以在其已持有的“北京通—养老助残卡”、“北京通—民政一卡通”、“北京通—残疾人服务一卡通”、特殊家庭老年人扶助卡、“北京通—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军人保障卡中的一个作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发放账户。其中持有“北京通—养老助残卡”的80至89周岁的高龄老年人津贴按原发放方式和渠道执行,按规定自主采购商品和服务,津贴不能提现。
新的养老服务补贴津贴政策实施后,不再对补贴的使用期限提出硬性要求,也不再逾期结余跨转到长期照护服务账户。
如果老人已经享受了80至89周岁的补贴,等到老人90周岁时,综合管理平台将自动生成新的补贴津贴,不用再次申请。
失能补贴需通过统一评估
根据新的补贴政策,失能护理补贴实行额度发放管理,除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军人、低保、低收入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支持提现,没有使用期限。失能护理补贴在北京行政区域内消费不设限制,可用于照顾服务范围内的消费、购买照料护理用品等消费支出。
据介绍,已享受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社会福利机构补贴的老年人,不能同时再享受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享受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已经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不能重复享受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失能老年人补贴。政府将择高默认调整办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自主选择申请其中一种。
拟享受失能护理补贴的老年人,除残疾老年人通过残疾等级确认以外,原则上均需申请市级能力评估。目前,本市已建立了全市统一的评估系统和标准,并向社会公布了各区评估机构名单及收费价格,评估结论全市互通互联、共享共认。老年人或委托代理人、监护人可以在线提出评估申请。需要说明的是,评估费用由申请人自付,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京籍老人在外地养病的,申请失能护理补贴时可报区民政局或市民政局养老服务部门,通过“一事一议”机制进行处置。为使老年人利益最大化,同时减少申请人负担,系统对持有残疾证的老年人直接默认其提出了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申请,其中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肢体、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中的多重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