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存古城风貌又完善基础设施?明年北京将实施这一规定
南北长街、南北池子、东华门大街、五四大街等43片历史文化街区内,今后无论是架空线入地、增设综合管廊,还是安装新的路灯,都将有统一的规范和标准了。记者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作为北京市地方标准的《历史文化街区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已对外发布,明年4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
北池子大街 孔繁纲 摄 资料图
固废处理厂、区域锅炉房等应迁出
在历史文化街区内,如何在保护整体风貌、保存历史遗存和原貌的前提下,将市政基础设施引入?如何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日常生活需要,让居住在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居民也能提高生活质量,改善居住环境?
本市老城中,有30片历史文化街区都分布在二环以内区域,多数胡同的宽度甚至不足10米。针对这一特殊的现状,规范提出,管线综合规划应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相一致,实现保护传统风貌、改善市政设施和防灾设施条件、保持街区活力、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环境质量的目标。由于历史文化街区内道路狭窄,应依据路网情况、道路宽度及周边用户需求等因素,合理规划各条道路下的管线种类和规模,在满足用户需求的前提下,尽量避免将各类管线集中布置在道路宽度较窄的路段。
对于历史文化街区内现状已存在的大型市政设施,规范提出,应进行统筹优化,提出调整措施。其中,历史城区内不应保留污水处理厂、固体废弃物处理厂(场)、区域锅炉房、高压输气与输油管线和贮气与贮油设施等环境敏感型设施;不宜保留枢纽变电站、大中型垃圾转运站、高压配气调压站、通信枢纽局等设施。
“鼓励减法、慎做加法”,历史城区内不应新设置区域性大型市政基础设施站点,直接为历史城区服务的新增市政设施站点宜布置在历史城区周边地带。有条件的历史城区,应以市政集中供热为主;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历史城区宜采用燃气、电力等清洁能源供热。
入地管线依种类排位置
历史文化街区内,管线最好“入地”。规范指出,管线宜采取地下敷设的方式。
不过,到底怎么“入地”,还要根据道路宽度、管线规模等因素综合确定。比如,宽度在3米以下的道路,一般可以布置给水、污水管线;而宽度在3米至4米范围内的道路,除了给水、污水管线外,还可以布置电力或信息管线;道路宽度在8米至10米范围内,雨水、电力、信息、燃气、热力等管线均可“入地”。规范也特别指出,宽度在10米以下的道路,不应设置高压、次高压燃气管道。
“入地”的深度也有限制。比如,电力管线的最小覆土深度为0.5米,而给水管道的最小覆土深度则规定为1米。
在施工的过程中,各种管线必须按照固定的顺序依次排列。规范提出,自道路中心线向两侧建筑方向,工程管线宜按污水、雨水、热力、燃气、给水、电力(路灯)、信息管道的顺序依次排列。
走进一些支路胡同,常会看到密密麻麻、粗细不一的黑色架空线,成捆成捆地驾在半空中。有的线缆比两根大拇指合在一起还要粗,而最细的线则像家里的电话线般粗细。仔细分辨,电话线、上网的网线、有线电视的线,经常涉及二三十家不同的运营商。如何能让杂乱的架空线“多合一”呢?规范指出,为满足历史文化街区通信事业的发展,需要有多家通信运营商参与,如果每一家运营商都要建设自己专用的信息管道,现实条件无法满足。因此信息管道必须要统筹建设,各家运营商有偿使用。
综合管廊将“选择性”进入老城地下
集合了电力、信息、给水、热力、天然气、污水、雨水等多种管线的地下综合管廊,已在全市开工建设约130公里。不过,记者了解到,在历史文化街区内建设综合管廊,有着特殊的规矩。规范提出,应以规划为指导,结合地下空间开发、老城改造、道路改造、主要地下管线改造、架空线入地等同步建设综合管廊或缆线管廊。结合历史文化街区内道路狭窄的特点,应根据实施条件和需求合理确定入廊管线种类,避免全种类管线纳入综合管廊。较常见的入廊管线为电力、信息、给水和热力等管线。
来自北京市城管委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以来,全市开工建设并投入运营的管廊有3处,包括保险产业园管廊、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一期管廊以及2019北京世园会综合管廊。按照规划,到2020年,北京要建成150公里到200公里地下综合管廊;而到2035年,北京的地下综合管廊将达到450公里。
设施样式色彩要与传统风貌协调
仅仅一个多月的工夫,雍和宫大街从北二环一直到簋街路口900多米长的距离内,108台占路多年的电箱,有的与围墙合二为一,有的隐藏进了绿化景观内,全部“隐形”消失不见。除了电箱之后,未来,将有更多市政设施通过“景观化、小型化、隐性化”的试点,与历史文化街区的环境融为一体。
按照规范的要求,市政站点设施一般占地多、体量大、安全间距要求高,对历史文化街区用地和建筑风貌影响较大,因此,应尽量将其安排到历史文化街区之外。
必须设置在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市政站点设施,比如天然气的调压箱,供电的变电站、配电室或箱式变压器,通信的模块局、交接箱,有线电视的光接点,热力交换站等,则应尽量小型化和地下化,其高度、形态、色彩、材料等要与历史文化街区的整体风貌相协调。
历史文化街区内道路、胡同、公园等街巷空间的地面铺装和明设的各种管线附属设施和设备应在形式、色彩、材料等方面与街区传统风貌相协调,并应统一规范安装位置。比如,最常见的路灯,就应与历史文化街区风貌相协调。规范提出,街巷空间内设置的灯杆、灯具应统一设计,其样式、色彩、材料等应与街区传统风貌相谐调,整体风格简洁、朴素。应优先考虑利用门头、墙面设置灯具;若采用灯杆时,灯杆高度应控制在2.5米以内。
对于目前影响街区传统风貌和居民日常生活的管线附属设施和各种箱体,应采取迁移、遮蔽、修饰等隐蔽措施予以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