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万能章” 别再随便盖,明确责任主体可以实现多赢
8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了诸多民生难题的解决时间表,包括2020年6月底前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万能居委会”、“社区万能章”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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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行政机关在办理有关事项时,以书面(含电子文本)形式将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条件、标准、要求,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而依据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办理相关事项。
长期以来,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证明难题”困扰着群众,要证明“我妈是我妈”,就得跑派出所、跑居委会。经济成本倒是小事,付出的时间及精力让人吃不消。即便这样,那些没能开出证明的人还是羡慕最后把事情办完的。老百姓烦不胜烦,居委会更是苦不堪言,因为很多证明到头来只能落到他们头上,不该开的证明要开,不太了解具体情况的也要开。
相关部门让办事人去找居委会盖章,说白了就是转嫁责任,找个背书的,一旦出现问题可以随时撇清。权力不大责任却无限大,这对居委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不公平的。一方面,有人会借机刁难要挟群众,衍生出“吃拿卡要报”等腐败;另一方面,真遇到法律问题,当时出于好心为群众盖上的那个章,可能会将其拉到被告席上,承担连带责任。
热得烫手的居委会公章需要降温,形形色色的奇葩证明必须清理。经过国务院各大部委的努力,这两年奇葩证明已经明显少了很多。据司法部统计,截至2019年4月底,各地区、各部门共取消证明事项13000多项。但减少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这次全面推广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正是系统性解决证明过多过滥问题的好方法。从居委会等办事机构盖章到自我承诺,以制度化的方式明确了责任主体,理顺了办事方式,既提高了职能部门和群众的办事效率,又最大限度地解放了居委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现了多赢。已经被国务院列入“限期解决”的清单,破解“证明难题”应该指日可待。
需要提醒的是,不是什么人都能适用该制度,比如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此外,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一旦被发现,办完的事也会被依法撤销,办事的人不仅会受到行政处罚,还会被列入虚假承诺黑名单。国家想尽办法给办事群众省事,自己千万别抖机灵假承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