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有了“好差评”倒逼好服务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体活力,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作为2019年政府工作任务之一,并提出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来评判。政府部门做好服务是本分,服务不好是失职。
“好差评”制度的意义,既在于对政务服务有了一个评价体系,更在于将评判的主动权交给了被服务的对象。老百姓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将以最直观的形式体现出来。通过纵向的对比,更能看清这一进步的意义。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从一些政府部门的年终总结里,都能看到“服务意识和水平有较大提升”、“软环境建设跨上新台阶”等鼓舞人心的表述。可事实上,每年一个“大踏步前进”的“成绩”背后,服务并没有文字总结中的完全质变,老问题依然存在,老毛病积习难改。
既然评判服务质量的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有多少单位自曝家丑,说自己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不把服务对象是否满意放在第一位,对自己升迁和绩效又有多大影响?
近几年,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和国务院“放管服”等改革的推进,各级政府机关的服务意识和水平有了较大程度的提升,门不再难进、脸不再难看,“吃拿卡要报”也大为收敛乃至销声匿迹。但与此同时,为官不为的情况也大量出现,满脸堆笑、耐心细致过后,事情依然难办不办。李克强总理在一次会议上毫不留情地指出“为官不为也是变相腐败”,就是痛斥这种现象。“好差评”制度,为老百姓构建了一个点赞为官有为、揭发为官不为的平台,那些只“好好说”不“好好干”的人要当心了。
一个必须注意的问题是,类似的评价模式,各级各地也曾出台不少,何以最终沦为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原因在于,群众是评价了,对自己不满意的也给了差评,可相关部门并没有把群众的评价当回事。说白了,群众的评价既不能左右被评价者的评先评优,更不能决定其是要被问责还是被提拔重用;相关部门也没有从群众的评价中发现共性问题,进而健全完善制度、改进服务流程。“不评白不评,评了也白评”,不少办事大厅的“意见簿”都流于形式。
“好差评”制度要建立,“好差评”的结果要用好。3月7日,位于石景山区工商分局一层的石景山区企业开办大厅内,企业服务满意度评价终端机上岗,标志着石景山区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开启。终端机除了针对开办大厅各类办事服务评价外,还包括“工作人员是否以暗示、诱导等方式,意欲‘吃拿卡要’”等党风政风问题。最为关键的是,相关部门会根据以匿名评价方式记录的评议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督查和整改,还会将其纳入干部廉政监督和绩效考核参考范围。
既然是“好差评”,就得体现出评好、评差不一样,通过奖优罚劣,以充分调动办事人员的积极性,倒逼那些差评者迎头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