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健”们冒充中医药蒙骗消费者 要怎么做才能不背锅?
在包括但不限于“权健”的一系列坑人保健品被曝光并查处之后,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召开会议,就整治打着中医旗号的养生保健服务乱象,保障群众健康进行专题研究。会议要求,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要针对发布中医医疗广告、培训、保健服务及产品等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和梳理,绝不允许任何机构、人员借中医药之名行违法违规之实。
作者:李嘉 资料图
近年来,很多让消费者吃了大亏,甚至付出了生命财产代价的保健品,在其冒充“灵丹妙药”的时候,都扯上了中医中药的大旗。由于传统医药在老百姓中间有着广泛信任基础,再加上这些“伪中医”还有一套话术混淆视听,最终在坑害了老百姓的同时,又把一盆脏水泼在传统中医药头上。在法制日报对此事的报道中,可以发现,伪中医们的产品种类繁多,营销中夸大宣传令人真假难辨;一旦消费者产生疑虑,却因为维权成本高、举证困难而投诉无门。长期以来,此类消费投诉和纠纷数量一直居高不下。
让中医为坑人保健品背书,其实早已经引起中医界的警惕。2017年闹得沸沸扬扬的虚假医药广告事件中的“神医刘洪斌”,就不具有中医医师资格,未在中医医疗机构任职,也不是所宣称的“苗医传人”。与刘洪斌类似的“电视神医”不在少数,公众心理屡被利用,中医界屡屡“背锅”。
早在2009年5月,国务院就颁发了《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应“严格中医药执法监督,严厉打击假冒中医名义非法行医、发布虚假违法中医中药广告以及制售假冒伪劣中药行为。” 《食品安全法》、《广告法》、《保健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也对保健品的营销行为有明确界定,“借中医药之名行违法违规之实”的恶劣行为从来就不应该有容身之地。
不可否认,中医药本身在养生保健领域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充分挖掘、开发中医药在保健品市场的价值是值得提倡的。前不久,2015年以青蒿素获得诺贝尔医学奖的屠呦呦入围BBC20世纪最具标志性人物评选,与爱因斯坦和居里夫人并列。屠呦呦发现青蒿素,就是从中医典籍中汲取灵感,从中药材中提取,最后在中西医的治疗中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这才是有着千年历史的中医药、传统文化的瑰宝正确的“打开方式”。
为了更好地保护中医,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打着中医药旗号的保健服务及产品暴露出的问题,不能坐视不管;对遏制伪中医保健,必须加大处罚力度。“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中医药,岂能容“权健”们反复玷污?必须找准“七寸”,给“伪中医”们以迎头痛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