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条例草案部分表述引质疑,北京卫健委回应
5月29日,北京市卫健委公布了《北京市中医药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其中一些表述引发质疑和批评,在网络上形成广泛讨论。
今日(5日),北京市卫健委、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发布相关说明,表示感谢大家关注相关立法,尊重来自社会各界的每一条建议乃至批评意见,并将认真研究吸纳,加以改善改进。
以下为说明内容——
关于《北京市中医药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相关问题的说明
按照立法程序,5月29日,市卫生健康委在官方网站就《北京市中医药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几天来,社会关注,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求意见是立法工作的重要环节。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根据市人大立法计划,市卫生健康委和市中医局等部门组成立法起草组,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征求了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医疗卫生科研教学机构和相关企业等意见,形成了《草案》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坚持开门立法的原则,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和智慧,通过市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其目的就是要增强立法的科学性,提高立法质量。
二、欢迎社会各界对《草案》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整理、分析社会各界对我市中医药立法的各类意见,对社会关注的相关问题深入研究,从中汲取有益的意见建议,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促进北京中医药健康发展。
三、中医药学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是中国古代科学的瑰宝,也是打开中华文明宝库的钥匙。《草案》从中医药传承创新等方面提出了若干举措,也提出了不得对中医药做虚假、夸大宣传等负面清单,目的是为了规范和促进中医药发展,更好地服务和促进人民健康。
四、发展中医药需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加强监督。欢迎专家学者和公众、媒体等结合研究、使用中医药的体会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涉及质量、安全和服务等问题,欢迎大家投诉、举报和监督,卫生健康和中医等部门会依法加强监管。
目前,我们已经收到一些意见建议,也注意到网络上有对某些立法表述的质疑、批评声音。说明大家关心中医药发展,关注立法问题,在此,表示感谢!我们尊重来自社会各界的每一条建议乃至批评意见,并将认真研究吸纳,加以改善改进。相信通过本次公开征求意见,一定能够改善和提升本市中医药立法质量。
感谢和欢迎社会各界对《草案》提出意见建议。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