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签包养终止协议分手费40万 网友:俩逗比
昨日,山西一名女士向媒体爆料称,自己和山西孝义市环保局干部郭双龙签署过一份“包养终止协议”,“分手费”为40万元。26岁的举报人小莉(化名)提供了一份两人在2014年8月签署的协议书。该协议书上写着,甲乙双方保持过一段男女关系,2013年7月甲方(男方)提出结束关系,后乙方(女方)多次上门无理取闹,现甲方希望签订协议和平解决。
协议规定,甲方先后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共计40万元整,乙方在收到所有款项后应停止一切对甲方及其家人和朋友的骚扰等行为。
协议上还有见证人苏某的签名和手印。苏为当地一村委会主任,9月12日,他在电话中向新京报证实了这份协议的存在。
据悉,被举报人郭双龙曾系孝义市环保局阳泉曲环境监察中队负责人。小莉自称山西某大学文学硕士毕业,2011年秋认识郭双龙,维持了两年半男女朋友关系,其间为郭打过胎,两人关系彻底破裂始自今年初。
小莉称,郭是孝义市环保局阳泉曲环境监察中队的副队长,但在孝义、太原、天津、北京等拥有多套房产,价值数千万元。对此,见证人苏某称,郭双龙为普通职工,曾经和几个兄弟投资过酒精厂,“两三百万元,借的,都亏了。太原的房子买得早,才几十万,天津的房子是给孩子读书用的,现在还背着贷款。”
昨日,孝义市政府新闻办一名负责人通过核实,确认郭双龙为孝义市环保局阳泉曲环境监察中队的普通职工,今年49岁,党员,事业编制,曾担任过该队的负责人,“爆料人可去纪检部门举报,如情况属实一定会按规定处理。”该负责人说。举报人小莉称,不久前曾向山西省纪委举报过,目前正在等结果。
评论观点
一份“包养终止协议”道出了多少问题?
公务员,作为一个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规范和道德要求都应该高于普通的老百姓,但是在美色的诱惑下全然忘记自己的公众形象和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该有的道德底线,公然与其情妇签订所谓的“包养终止协议”,且不说这份协议的合法性如何,但是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怎么能够冲破道德底线,做出一个国家工作人员不应该有行为,并且在为了摆脱女方的纠缠的时候居然想出这么可笑的办法,签订了一份所谓的“包养终止协议”并赔偿其费用高达40万元。对于这种行为笔者不得不为他的种种行为感到可耻。
一份“包养终止协议”究竟能看出多少问题,首先看到协议里面提到的分手费高达40万元,按照一个正常的公务员一年的收入情况来看,这40万得是多少年的工资啊,仅仅为了一个分手就拿出40万的分手费是不是太高,是不是让人觉得可疑呢?这是道德的败坏还是腐败的开端?
其次,一份“包养终止协议”,说明了作为一个国家工作人员,曾经毫无顾忌,毫无道德标准的沉迷于美色之中,这种行为的本身更是违背了一个国家工作人员的道德行为标准和理想信念,给予百姓和家庭带来的伤害不言而喻。
最后,一份“包养终止协议”道出了,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忘记了艰苦奋斗的精神,沉迷于享乐和奢靡之中,为了逃脱纠缠,拿出40万元解决曾经的不道德行为,这些种种的表现看出的不仅仅是一个国家工作人员的道德败坏,更是一个工作人员作风上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表现,这些都是腐败行为的开端。
简简单单的一份“包养终止协议”说明的可能不只是道德败坏的表现,还会造成政府公信力的下降,给国家和家庭都会带来伤害。
微言大义
@鱼107:还有签这个的,两逗逼!
@山经楚华:协议比较正规!鉴定完毕。
@宋灿召:这次彻底终止了!
@晋中之窗网:饱暖思淫欲!
@神评v剑客:这40万肉银谁掏?
@何处秋窗无雨声:都不是好东西!现在有些女孩子,就是为了男人的权钱去的,根本不管是否破坏人家家庭,一点廉耻都没有,再碰上那些人渣官员,当然是一拍即合。
@吴逍:像这种流氓和妓女的交易,有关单位应该研究给出行之有法有轨的策略才行。
来源:华东在线